賀國強在中央巡視機構工作總結暨巡視幹部培訓會議上強調
認真落實《巡視工作條例(試行)》及相關法規文件
加強巡視工作制度建設 努力提高巡視工作水平
新華社北京3月24日電(記者譚浩)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賀國強今天出席中央巡視機構工作總結暨巡視幹部培訓會議並講話,他強調要充分認識制定實施《巡視工作條例(試行)》及《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規則》、《中央巡視組工作規則》、《關於被巡視地區、單位配合中央巡視組開展巡視工作的暫行規定》等法規文件的重要意義,準確把握主要內容,全面落實各項規定,積極探索工作規律,不斷推進巡視工作制度建設,努力提高巡視工作水平,以做好巡視工作、加強黨內監督的新成效為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作出應有貢獻。
賀國強指出,2009年是我們黨和國家歷史上重要而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巡視工作發展進程中非常關鍵的一年。在黨中央的正確領導下,在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和各省(區、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黨委的精心組織下,在各級巡視機構和廣大巡視幹部的共同努力下,巡視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績,對嚴明黨的紀律、推動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發揮了重要作用。我們要進一步發揚成績、總結經驗,把維護黨的政治紀律作為首要任務,把發現問題和推動解決問題作為重要著力點,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把健全完善巡視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製作為重要保障,把嚴格依紀依法辦事作為基本要求,把加強巡視機構自身建設作為關鍵環節,堅持不懈地做好巡視工作。
賀國強強調,加強巡視制度建設是提高巡視工作質量和水平、推動巡視工作深入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去年以來先後出臺的《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及相關法規文件,對巡視工作以及參與巡視工作的各個方面的職責、要求作出了明確規定,是開展巡視工作的基本遵循和重要依據。要切實抓好制度落實,認真履行職責,紮實開展工作,努力把巡視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要認真落實條例及相關法規文件對巡視範圍和內容的有關規定,進一步明確巡視工作主要任務,突出重點、抓住關鍵,加強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民主集中制、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開展作風建設、選拔任用幹部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增強巡視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認真落實條例及相關法規文件對巡視工作程序的有關規定,切實做到嚴格按程序辦事,把依紀依法履行職責的要求貫穿于巡視前、巡視期間和巡視結束後的各個環節中,緊緊依靠被巡視地區、單位黨組織開展工作,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不斷加大巡視成果運用力度,增強巡視監督的透明度和權威性;要認真落實條例及相關法規文件對巡視工作方式的有關規定,綜合運用行之有效的好經驗好做法,大膽探索運用信息技術等新的方式方法,堅持走群眾路線,不斷拓寬信息來源,充分運用各方成果,努力提高掌握真實情況、發現突出問題的能力;要認真落實條例及相關法規文件對巡視工作人員管理的有關規定,全面加強巡視機構和巡視幹部隊伍自身建設,堅持關心愛護和嚴格要求並重,選好配強幹部,加強教育培訓,強化日常管理,加強巡視機構黨組織建設,為巡視工作順利開展提供堅強組織保證;要認真落實條例及相關法規文件對巡視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有關規定,密切中央巡視機構與被巡視地區和單位的聯絡溝通與協作配合,進一步增強整體合力;要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既著力抓好現有制度的落實,又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抓緊研究制定條例實施細則和相關配套規定,不斷在實踐中豐富和完善巡視工作制度體系,推動巡視工作的創新與發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組織部部長、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李源潮宣讀了新任巡視組組長、副組長任職決定。
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委副書記何勇主持會議。他指出,要按照賀國強同志重要講話的要求,認真學習《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及4個法規文件,深入理解、準確把握中央關於巡視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巡視範圍和巡視內容、紀律要求,進一步增強做好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突出工作重點,完善工作制度,嚴格工作程序,改進方式方法,形成工作合力,切實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努力取得巡視工作新成效。要適應巡視工作的新要求,一手抓嚴格教育管理,一手抓提高素質能力,進一步加強巡視幹部隊伍建設,為開展巡視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