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抵達烏茲別克斯坦首都塔什幹1號機場,出席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第十二次會議。這是烏茲別克斯坦總理米爾濟亞耶夫(左一)率政府高級官員到機場迎接。新華社記者 姚大偉 攝
11月28日,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抵達烏茲別克斯坦首都塔什幹1號機場,出席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第十二次會議。這是烏茲別克斯坦總理米爾濟亞耶夫率政府高級官員到機場迎接。新華社記者 姚大偉 攝
新華社塔什幹11月28日電(記者 明金維 沙達提)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8日抵達烏茲別克斯坦首都塔什幹1號機場,出席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第十二次會議。烏茲別克斯坦總理米爾濟亞耶夫率政府高級官員到機場迎接。中國駐烏茲別克斯坦大使張霄也到機場迎接。
出席會議期間,李克強將闡述中國對深化上合組織各領域務實合作的政策主張,同與會各國領導人就加強上合組織成員國合作和本組織建設,促進地區和平、穩定與發展深入交換意見。李克強還將會見烏茲別克斯坦總統卡裏莫夫,與米爾濟亞耶夫總理舉行會談,並會見其他與會有關國家領導人。
李克強是在出席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並圓滿結束對羅馬尼亞的正式訪問後抵達烏茲別克斯坦的。離開羅馬尼亞時,羅總理蓬塔及外長等政府高級官員、中國駐羅馬尼亞大使霍玉珍等到機場送行。
背景資料: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會議
新華社北京11月29日電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第十二次會議29日在烏茲別克斯坦首都塔什幹開幕。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出席會議。
2001年9月14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在哈薩克斯坦的阿拉木圖舉行首次會議。六國總理一致決定啟動六國多邊經貿合作進程,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關於開展區域經濟合作的基本目標和方向及啟動貿易和投資便利化進程的備忘錄》,宣佈正式建立上海合作組織框架內的總理定期會晤機制,併發表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總理第一次會晤新聞公報》。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會議(又稱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理事會)的地位僅次於國家元首理事會。總理會議每年舉行一次,也可以根據規定召開非例行會議。
總理會議的職能在於貫徹和落實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的精神和決議;研究本組織框架內發展多邊合作的戰略、前景和優先方向;解決在憲章確定的現實領域,特別是經濟領域發展合作的原則問題,包括在本組織框架內締結相關政府間多邊條約和文件。
自2001年以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共舉行了十一次會議。會議先後通過並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國際道路運輸便利化協定》《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海關關於加強知識産權保護合作備忘錄》以及《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救災互助協定》議定書等多項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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