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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強提出“16+1合作”應長期堅持的四項原則

2016-11-06 00:1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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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當地時間5日下午在里加出席第六屆中國—中東歐國家經貿論壇併發表主旨演講時提出“16+1合作”應長期堅持的原則。

李克強表示,5年來“16+1合作”日趨成熟、漸入佳境,年年都有新成果、新氣象,積累了不少寶貴經驗,值得認真總結,並長期堅持。

一要平等協商、互尊互助。始終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不強加於人。

二要互利互惠、合作共贏。發揮各自優勢,取長補短、互通有無。

三要開放包容、攜手同行。“16+1合作”是中歐合作的組成部分和有益補充,不排斥第三方。

四要聯動發展、共創共享。注重共同參與、彼此發展戰略對接,堅持創新引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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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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