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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簽署四項協議 兩岸“三通”大步邁進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05日   來源:新華社

    2008年11月4日,陳雲林與江丙坤交換協議文本。當日,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台北就海運直航等簽署協議。新華社記者 邢廣利 攝

海協會與海基會簽署海峽兩岸海運協議(全文)

海協會與海基會簽署海峽兩岸郵政協議(全文)

海協會與海基會簽署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全文)

海協會與海基會簽署《海峽兩岸空運協議》(全文)

    新華社台北2008年11月4日電(記者陳斌華 趙博)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4日下午在台北簽署了《海峽兩岸空運協議》《海峽兩岸海運協議》《海峽兩岸郵政協議》和《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四項協議。這宣告兩岸同胞盼望已久的兩岸直接通航、通郵即將變成現實。

    協議簽署後,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在海協會記者會上指出,今天是兩岸關係史上值得記載的日子,會談成果將帶動兩岸人民往來和經濟文化交流。江丙坤在海基會記者會上表示,兩會台北會談簽署的四項協議是兩岸共同努力的成果,有助於提升台灣的經濟競爭力和保障台灣民眾的健康權益,有信心能夠順利付諸實施。

    根據《海峽兩岸空運協議》及其附件,雙方同意開通台灣海峽北線空中雙向直達航路,並建立兩岸空(航)管部門的直接交接程序,同意繼續磋商開通台灣海峽南線空中直達航路及其他更便捷的航路。兩岸資本在兩岸登記註冊的航空公司,經許可後將可從事兩岸間航空客貨運輸業務。

    在客運包機方面,兩岸將在原有週末包機的基礎上,增加包機航點、班次,調整為客運包機常態化安排。大陸方面同意將在現有北京、上海(浦東)、廣州、廈門、南京5個週末包機航點的基礎上,開放成都、重慶、杭州、大連、桂林、深圳、武漢、福州、青島、長沙、海口、昆明、西安、瀋陽、天津、鄭州等16個航點作為客運包機航點。台灣方面同意將已開放的桃園、高雄小港、台中清泉崗、台北松山、澎湖馬公、花蓮、金門、台東等8個航點作為客運包機航點。

    雙方每週7天共飛不超過108個往返班次,每方各飛不超過54個往返班次。今後將視市場需求適時增減班次。客運包機常態化安排實現後,此前的節日包機不再執行。春節期間可視情適量增加臨時包機。雙方還同意利用客運包機運送雙方郵件。

    在貨運包機方面,雙方同意開通兩岸貨運直航包機,運載兩岸貨物。大陸方面同意開放上海(浦東)、廣州,台灣方面同意開放桃園、高雄小港作為貨運包機航點。雙方每月共飛60個往返班次,每方30個往返班次。

    在《海峽兩岸海運協議》及其附件中,雙方同意相互開放主要對外開放港口作為直航港口,兩岸資本並在兩岸登記的船舶,經許可後可以從事兩岸間客貨直接運輸。大陸方面現階段開放上海、寧波、秦皇島、廈門等63個港口,台灣方面開放基隆(含台北)、高雄(含安平)、台中、花蓮等11個港口。在船舶識別問題上,雙方同意兩岸登記船舶自進入對方港口至出港期間,船舶懸挂公司旗,船艉及主桅暫不挂旗。雙方同意在兩岸貨物、旅客通關入境等口岸管理方面提供便利。

    根據協議,雙方按照平等參與、有序競爭原則,根據市場需求,合理安排運力。雙方同意對航運公司參與兩岸船舶運輸在對方取得的運輸收入,相互免徵營業稅及所得稅。

    協議載明,雙方積極推動海上搜救、打撈機構的合作,建立搜救聯絡合作機制,共同保障海上航行和人身、財産、環境安全。發生海難事故,雙方應及時通報,並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及時實施救助。

    根據《海峽兩岸郵政協議》,雙方同意開辦兩岸直接平常和掛號函件(包括信函、明信片、郵簡、印刷品、新聞紙、雜誌、盲人文件)、小包、包裹、特快專遞(快捷郵件)、郵政匯兌等業務,並加強其他郵政業務合作。

    協議分別確定了兩岸郵件封發局。大陸方面郵件封發局為北京、上海、廣州、福州、廈門、西安、南京、成都;台灣方面郵件封發局為台北、高雄、基隆、金門、馬祖。雙方可視需要,增加或調整郵件封發局,並由增加或調整一方通知對方。雙方同意通過空運或海運直航方式將郵件總包運送至對方郵件處理中心,並同意建立郵政業務賬務處理直接結算關係。

    以上三項協議自簽署之日起40天內生效。

    兩會就兩岸食品安全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根據協議,雙方同意相互通報涉及兩岸貿易的食品安全信息,並就涉及影響兩岸民眾健康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及突發事件,進行即時溝通,提供完整信息。

    雙方同意建立兩岸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協處機制,具體措施包括:(一)緊急磋商、交換相關信息;(二)暫停生産、輸出相關産品;(三)即時下架、召回相關産品;(四)提供實地了解便利;(五)核實發佈信息,並相互通報;(六)提供事件原因分析及改善計劃;(七)督促責任人妥善處理糾紛,並就確保受害人權益給予積極協助;(八)雙方即時相互通報有關責任查處情況。

    雙方還同意建立兩岸業務主管部門專家定期會商及互訪制度,就雙方食品安全制度規範、檢驗技術及監管措施進行業務交流及信息交換。這份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7日後生效。

    協議簽署後,現場響起熱烈的掌聲。江丙坤贈送陳雲林一面寫有“和平協商,共創雙贏”字樣的匾額,陳雲林回贈一尊握手形象的雕塑。參加簽署儀式的雙方人員舉杯慶祝“大功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