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5日上午9時,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開幕,聽取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年度計劃報告和預算報告。落實減稅清費政策的難度有多大?新一輪個稅修訂的時間表是什麼?該如何解讀適度擴張財政政策的具體內涵?未來將何處著力加大對區域稅收優惠政策的規範管理?2015年3月10日15時30分,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兼書記劉尚希做客中國政府網,與網友在線交流,並回答網友關心的問題。 [主持人]今年還要加快房地産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要推進環境方面的稅改費為第一階段重點的環境稅改革,這兩個稅種改革主要是完成立法先行的過程,我們也是拭目以待。還有一個改革是原來已經有的個人所得稅的稅法,明確要在這個年度加快研究方案,在條件成熟的時候啟動新一輪的關於個人所得稅稅法的修訂。立法和推進的時間表怎麼樣? [劉尚希]我對立法的具體情況不是十分清楚,這些工作都是人大主導的,政府部門只是參與協助。稅收法定的原則提出以後,稅制改革除了有些是人大授權國務院以行政的方式推進,比如像營改增,剛剛談到的消費稅、資源稅,對於其他的,像剛剛提到的三個稅種,房地産稅、個人所得稅、環境稅,這些都要依法的方式推進。這幾個稅種怎麼改革,取決於立法的進程。法律出來了,意味著改革方案就出來了,以後依法實施就可以了。房地産稅是大家非常關注的,我們沒有辦法猜測它的推出時間,只能看房地産稅的立法到了什麼程度,哪些問題還沒解決,這些問題解決了,寫進法律條文了,下一步可以操作實施,就可以出臺。如果説好多問題是舉棋不定、難以解決,覺得寫進法律條文是很困難的,可能立法的進程就會延長。 房産稅是個小稅種,但是大問題,社會高度關注,因為涉及到千家萬戶的利益。房産稅到底應該怎麼徵,我覺得應該進行可行性研究,首先要從理論上説清楚房産稅是什麼樣的稅。同時,還要讓老百姓明白,讓社會各個方面參與討論。只要利益達到均衡,稅法出臺以後才能真正可操作、可實施。稅法的好或不好,除了理論的標準以外,更重要的標準就是老百姓怎麼評價。老百姓説能接受,這個稅種就是好稅種。老百姓不能接受,這個稅種恐怕就沒有辦法推出,就不能説是一個好的稅種。 財政是以人民為主體的,財政為什麼要收這些錢?是替老百姓幹事的,是收老百姓的錢,替老百姓幹事,收錢的時候自然要考慮老百姓的意願。當然,老百姓的意願不是幾個人的意見,而是社會大眾的意見,應該説是大多數人的意見。只有形成了共識,房産稅的立法才可能形成良法,而不會為了追求立法的速度匆匆忙忙地推出,這一點應該是高度重視的。 至於環境稅的立法,現在可能涉及很多技術問題。因為環境稅徵收的過程跟其他稅種不一樣,稅務部門沒辦法單獨操作。因為它徵收的對像是排放物,比如排放的廢氣、廢水、廢渣,這需要測量,這個工作需要由環保部門提供,測量得準不準就涉及到稅負,需要兩個部門通力合作。這給徵管帶來了新的難題和挑戰,尤其是部門之間的協調合作,這種挑戰比技術本身帶來的挑戰更大。因為現在各個部門站的角度不一樣,考慮問題的思路也不一樣,合作過程中的磕磕碰碰是難以避免的。這個稅種通過立法的出臺,真正操作實施,並起到促進環境保護的作用,還要一段時間,這要看怎麼立法,以及立法的進程。 至於個人所得稅,樓繼偉部長在記者會上講了以後,大家更為關注這個問題。個人所得稅在我們國家的規模是7千多億,佔整體稅收收入的6%多一點,跟國外相比可能是一個小稅種。但是,它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因為它涉及到每個人的錢包。它到底怎麼改革,大家認為有錢的人,你負擔得起,按能力原則,你應該多負擔稅,就是説要公平地徵稅。通過公平地徵稅促進社會的公平,縮小分配差距,應該起這樣的作用。怎麼樣才能起到這個作用呢?大家的想法就五花八門了,有的説提高起徵點,專業的説法叫免徵額,或者叫扣除額。是不是提高免徵額、起徵點就能夠解決問題呢?我認為是解決不了的。如果不斷地提高起徵點,交稅的人就越來越少。 現在只有7、8%的人在交稅,90%多的人是不交稅的,與個人所得稅沒關係,因為3500塊錢以下的收入是不交稅的。在這種情況下,交稅的就是少數人,要發揮這個稅種的調節作用就很困難。如果不採取這種辦法,改換思路,怎麼才能變得更加公平呢?我覺得更重要的是要把收入情況和財産情況摸清楚,讓真正該交稅的人不要偷漏稅,首先要做到這一點。如果僅僅是調起徵點,而這個問題沒有解決,有很多的漏洞,結果只是管了工薪收入階層,代扣代繳,一分錢也跑不掉。有些有錢人,有各種的避稅方法,反而徵不到,這就不公平,應該在這方面下工夫。 以後的稅收應該考慮綜合徵收,這不是輕而易舉能實現的。現在的11類所得是按不同的稅率徵收的,應該進行適當的合併。一步到位變成綜合徵收的話是非常困難的。綜合徵收就意味著把每一個人的所有收入都要搞清楚,加起來按照年度算賬。這裡面可能還有其他的扣除。説到扣除的話,徵稅單位就要相應發生變化,好多人都是以個人為單位,以後可不可以變成按家庭為單位來徵稅呢?那就是以家庭算總賬,所有的收入是多少。然後根據家庭的情況進行相應的扣除,比如撫養小孩、有老人、有特殊的負擔,比如還貸,都是用稅前扣除,這就叫個性化徵稅。因為每個家庭的情況不一樣,這樣一來,稅法就會非常複雜。 美國就是按照這種方式徵稅,稅法有上千萬字,普通老百姓根本看不明白,必須是專門的人替他交稅。他也請稅務師。如果沒錢請不起稅務師,稅務局説多少就是多少,你也搞不清楚,他們的稅法太複雜了。在這種情況下,要針對每個家庭的差異來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話,對徵管是巨大的挑戰。在現有的法制環境下,會不會出現關係稅、人情稅,我跟你關係好,就給你少開一點。跟你關係不行,就多開一點。怎麼樣實施有效監督,這是很大的難題。實行以家庭為單位的綜合徵收,從一般意義上講好像是有利於公平,或者是可以使個人所得稅變得更加公平,但是要操作起來,沒有適當的調整,有可能適得其反。所以一定要根據我們國家的國情來考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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