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規定採購人建立政府採購內部管理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3-18 16:18 來源: 中國政府網
【字體: 打印本頁

     近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658號國務院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條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如何實現政府採購全流程“陽光化”?《條例》將如何壓縮“暗箱操作”的空間?怎樣進一步確保評審專家公平、公正評審?3月18日15時,財政部副部長劉昆做客中國政府網,就《條例》與網友在線交流,並回答網友關心的問題。

    【主持人】實踐中發生的一些不規範行為,是否也與採購單位內部把控不嚴有關?

    【劉昆】採購人行為規範與否,直接影響採購活動的成敗。為此,《條例》明確規定了採購人的職責和義務及禁止行為,旨在將權力運行關進制度的籠子,斬斷亂伸的權力之手。其中的重要一條措施是,按照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産監管、政府投資、政府採購、公共資源轉讓、公共工程建設等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的要求,明確規定採購人應當建立政府採購內部管理制度。同時,《條例》還明確,採購人不得向供應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給予的贈品、回扣或者與採購無關的其他商品、服務。

責任編輯: 陳燕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