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銀行業總體穩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4-03 16:36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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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660號國務院令,公佈《存款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存款保險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護存款人利益的重要舉措,是金融安全網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有利於維護公眾對我國銀行體系的信心,進一步理順政府和市場的關係,深化金融改革,維護金融穩定,促進我國金融體系健康發展。《條例》的出臺,為建立和規範存款保險制度提供了明確的依據。存款保險的保費誰來交,按什麼標準交?50萬元的最高償付限額是怎麼確定的,償付限額以上的存款是不是就沒有安全保障了?在什麼情況下存款人有權要求償付被保險存款?2015年4月3日14時,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副局長黃曉龍做客中國政府網,就《條例》與網友在線交流,並回答網友關心的問題。

[網友]最高限額50萬的意思是最多能賠50萬,超過50萬的就沒有安全保障了嗎?

[黃曉龍]50萬元償付限額是指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的多個存款賬戶合併計算,如果這個銀行經營出現問題,最高可以償付50萬元。如果是50萬元之內的都可以得到全額償付。但也不是説50萬元以上就沒有保障了,我國銀行業總體來説是穩健的,出現風險的概率是比較低的。即使出現問題,存款保險機構也會採取收購承接等方法,儘量使存款人的存款以及業務得到保障。另外,剛才我也提到了,我國的存款保險不是一個“付款箱”,把風險事前就控制住,這樣就從事前保護了存款人的利益。最後,即使這個銀行真的出現問題了,50萬元以下得到償付了,50萬以上也可以在清算財産中按照比例受償。

責任編輯: 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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