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行動計劃》按照“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原則,突出重點污染物、重點行業和重點區域,注重發揮市場機制的決定性作用、科技的支撐作用和法規標準的引領作用,加快推進水環境質量改善。《行動計劃》將如何加強社會監督,構建全民行動格局?如何實現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如何強化地方政府水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排污單位主體責任?2015年4月17日9時30分,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吳舜澤做客中國政府網,就《行動計劃》與網友在線交流,並回答網友關心的問題。 [主持人]網友非常關心飲用水的情況和質量,“水十條”實施過程中飲用水的質量會不會立竿見影地起到效果? [吳舜澤]飲用水的問題是“水十條”的一個重點,而且就是我剛剛講的好水的典型代表。“水十條”裏面對飲用水問題提出了一個具體的目標,有明確的措施和抓手。在推進全流域污染防治的基礎之上,對於抓好飲用水源來説還需要做這麼幾個工作,也是“水十條”裏面重點強調的工作。一是要把地下水源保護區裏面的排污口和建築進行清拆。全國有些地方的保護區範圍內還有一些建築和排污口,要把這個清理掉是根本。二是對飲用水源保護區要嚴格管理,進行規範化的建設。同時“水十條”提了一個事情大家可能需要仔細看一下,就是分兩個階段,要求政府把水源地的水質、自來水廠的水質再加上家裏水龍頭的水質分階段地向社會公開。這一條作用非常之大,因為信息公開了之後就有了一個倒逼的改善機制,這個是非常重要的。在“水十條”裏面也提了一些飲用水源保護的針對性對策,包括備用水源地和應急水源地的建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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