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改進口岸工作支持外貿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在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口岸工作,推動外貿穩定增長和轉型升級,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意見》提出了五個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優化口岸服務,促進外貿穩定增長。二是加強口岸建設,推動外貿轉型升級。三是深化口岸協作,改善外貿發展環境。四是擴大口岸開放,提升對外開放水平。五是夯實口岸基礎,提高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如何看待《意見》對進出口環節服務收費及處理“紅頂仲介”的新措施?如何打造集綜合加工、商貿流通、現代物流、文化旅遊等於一體的口岸經濟?如何統籌推進全國一體化通關改革?2015年4月28日14時,海關總署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副主任白石做客中國政府網,就《意見》與網友在線交流,並回答網友關心的問題。 [主持人]您先給大家介紹一下當前我國口岸工作的基本情況。包括我們國家口岸的分佈都是什麼樣的情況。 [白石]到2015年2月底,全國共有293個口岸,其中水運口岸135個、航空口岸68個、鐵路口岸20個、公路口岸70個,這是按運輸方式來分。按照地域分,沿海地區口岸148個,沿邊地區口岸116個、內陸地區口岸29個。2014年通過全國口岸進出的貨運總量達32.77億噸,其中水運口岸31.31億噸,公路口岸0.94億噸,出入境人員4.9億人次。2001年8月,經國務院批准,海關總署會同鐵道部、交通部、外經貿部、質檢總局、民航總局,後補增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為成員單位,共同建立了口岸工作聯絡協調機制。該機制建立10餘年來,研究解決了口岸通關、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存在的一些具體問題,為推進口岸大通關建設、深化口岸區域協作、提高口岸通行效率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為進一步協調各口岸管理相關部門,加強對口岸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強口岸各部門間的協作配合,此次《若干意見》還提出要進一步發揮口岸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通過創新大通關管理體制機制,充分發揮口岸管理相關部門的職能優勢和協同治理的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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