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改進口岸工作支持外貿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在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口岸工作,推動外貿穩定增長和轉型升級,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意見》提出了五個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優化口岸服務,促進外貿穩定增長。二是加強口岸建設,推動外貿轉型升級。三是深化口岸協作,改善外貿發展環境。四是擴大口岸開放,提升對外開放水平。五是夯實口岸基礎,提高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如何看待《意見》對進出口環節服務收費及處理“紅頂仲介”的新措施?如何打造集綜合加工、商貿流通、現代物流、文化旅遊等於一體的口岸經濟?如何統籌推進全國一體化通關改革?2015年4月28日14時,海關總署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副主任白石做客中國政府網,就《意見》與網友在線交流,並回答網友關心的問題。 [主持人]我們也想知道,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國家的口岸工作都發生了哪些變化,本次《意見》出臺的背景又是怎樣的,這次《意見》當中有哪些主要內容? [白石]這次《意見》出臺主要是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四中全會對口岸工作的要求。比如説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擴大內陸沿邊開放,要積極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動口岸管理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要打通國際運輸大通道,推進“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等國家重要戰略的發展,這一系列中央和國家的部署對口岸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一兩年來,我國連續保持貨物貿易第一大國,但是內陸和沿邊地區發展相對滯後。基於落實中央的決策部署,基於推動在國內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進一步提高對外開放水平,同時也為了促進外貿發展,為外貿發展構建一個更和諧、安全、便利的通關環境,解決在口岸通關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經國務院批准,由海關總署會同國務院相關部門起草了這個《若干意見》。該意見經今年3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審議通過,正式于4月1號頒布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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