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改進口岸工作支持外貿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在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口岸工作,推動外貿穩定增長和轉型升級,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意見》提出了五個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優化口岸服務,促進外貿穩定增長。二是加強口岸建設,推動外貿轉型升級。三是深化口岸協作,改善外貿發展環境。四是擴大口岸開放,提升對外開放水平。五是夯實口岸基礎,提高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如何看待《意見》對進出口環節服務收費及處理“紅頂仲介”的新措施?如何打造集綜合加工、商貿流通、現代物流、文化旅遊等於一體的口岸經濟?如何統籌推進全國一體化通關改革?2015年4月28日14時,海關總署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副主任白石做客中國政府網,就《意見》與網友在線交流,並回答網友關心的問題。 [主持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那麼在進一步簡政放權,簡化口岸開放審批,優化口岸運行管理等方面,請問海關總署有沒有什麼新舉措? [白石]我們主要是提出進一步優化口岸開放的工作流程。目前開放程序是口岸所在地的地市級城市提出口岸開放申請,經省級人民政府審批後,國家有關部門再徵求意見,然後報國務院審批。我們現在跟口岸相關部門協商,由省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口岸發展規劃和口岸開放準入條件,按規定程序提出口岸開放的意見;規範口岸開放審批會商機制,明確各環節辦理時限,加強有關信息的溝通和交流,提高口岸開放審批效率;我們還將完善臨時開放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臨時開放的具體情形、條件和時限要求,降低各部門徵求意見流轉的時間。目前口岸開放是經國務院批復之後,由地方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驗收,驗收之後再報海關總署,海關總署再次組織口岸管理相關部門進行驗收,這給地方和企業帶來了負擔。所以我們在研究將國家和地方分別組織的口岸開放驗收合併為一次。在保證口岸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推動口岸審批程序簡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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