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5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對2015年貫徹落實《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的工作重點做出明確部署,細化制定了4方面18條共102項具體任務,強調構建放、管、治的質量工作格局,夯實質量工作基礎。 《行動計劃》將如何加強對市場的事中事後監管,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如何理解進一步減少和下放質量安全準入類行政審批事項,研究建立質量安全監管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如何在政府之外,充分調動行業組織、新聞媒體、市場仲介組織、消費者等各方力量,廣泛參與質量治理?2015年4月29日14時,質檢總局質量管理司司長黃國梁、武漢大學質量發展戰略研究院院長程虹做客中國政府網,就《行動計劃》與網友在線交流,並回答網友關心的問題。 [主持人]《行動計劃》內容豐富,包含了很多任務措施,也為我們展現出了一幅美好的目標畫面,請問如何確保《行動計劃》各項任務措施能夠落在實處、取得實效? [黃國梁]《行動計劃》既是2015年質量工作的重點,也是27個部委落實國務院工作部署的具體舉措。《行動計劃》明確了完成時限和責任單位,同時,也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適應經濟新常態,將質量、標準、品牌建設作為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手段,推進提質增效升級目標的實現提出了要求。目前,我們正在編制《行動計劃》的分解表,細化任務,明確時限和要求,逐級落實責任。同時,在今年的省級政府質量工作考核中,我們也將對各地落實行動計劃的情況進行考核,確保《行動計劃》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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