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7日15時,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司長劉麗堅和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劉寶柱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解讀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主持人]那查賬徵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申報時如何計算享受減免的所得稅額? [劉麗堅]年度中預繳申報時,查賬徵收的小型微利企業計算享受減免所得稅額存在兩類情形,分別為“按照實際利潤額預繳”或“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預繳”。 (1)按照實際利潤額預繳方式 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額不超過10萬元的,享受的減免稅額為實際利潤額的15%。具體計算公式:減免所得稅額=實際利潤額×15% 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額超過10萬元、但不超過30萬元的,以及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萬元、但不超過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享受減免的所得稅額為實際利潤額的5%。具體計算公式:減免所得稅額=實際利潤額×5% 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0萬元(含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額超過30萬元的,不得享受優惠減免。 (2)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預繳 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本年度預繳時享受減免的所得稅額為本月(季)應納稅所得額的15%。具體計算公式:減免所得稅額=本月(季)應納稅所得額×15% 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萬元但不超過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預繳時享受減免的所得稅額為本月(季)應納稅所得額的5%。具體計算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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