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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至立:統一思想 提高認識 做好全國文物普查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17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2007年9月17日15時,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電視電話會議在國務院小禮堂舉行。圖為國務委員、國務院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組長陳至立發表重要講話。(中國政府網 陳競超 攝)

    [國務委員 陳至立]: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是加強和改善文化遺産保護的重要基礎性工作。中央一直高度重視文化遺産保護工作,今年4月,國務院下發通知,決定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今天召開這個會議,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動員部署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剛才,國家文物局局長、普查領導小組副組長單霽翔同志對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同志對普查經費保障進行了專門部署,河南省和廣州市政府的負責同志介紹了普查試點工作經驗,講得都很好。下面,我講幾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義

    我國是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各族人民創造了極為豐富的文化遺産。保護、管理、利用好祖國的文化遺産,對於維繫中華民族血脈,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增進民族團結,振奮民族精神,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推動人類文明進步,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開展文物普查,是加強文化遺産保護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普查工作的重要意義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認識:

    (一)開展文物普查是摸清文化遺産家底、全面掌握文化資源的重要途徑。

    今年6月,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黨校發表重要講話時指出,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共同構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總體佈局。隨著社會進步、時代發展,文化已成為綜合國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資源已成為日益重要的國家資源。通過開展文化遺産的普查、登記,對文化遺産進行系統記錄和深入研究,揭示文化內涵,才能全面掌握文化資源,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文化資源。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準確認識我國不可移動文物家底,是全面掌握重大國情國力信息的重要方面,對於正確認識我國基本國情、發揮文化遺産自身價值、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開展文物普查是加強文化遺産保護、維護我國文化生態安全的重要舉措。

    我國是文化遺産大國。長期以來,一些沒有被納入保護範圍的文化遺産品類,如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鄉土建築、工業遺産、文化景觀、文化線路、老字號等,未能得到足夠的重視和有效保護,存在著不同程度的損毀現象,有的甚至消失。80年代第二次文物普查以來的20多年間,正值我國城市化和大規模城鄉建設的高潮。如何處理好工業化、城鎮化與文化遺産保護關係的問題,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突出地擺在我們面前。文化遺産是不可再生的珍貴資源。面對文化遺産保護的新情況、新問題,國家先後下發了《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産保護的通知》和《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等文件,對做好新形勢下的文化遺産保護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準確掌握第二次全國文物普查以來不可移動文物的實際變化情況,將新的文化遺産品類納入普查範圍,予以認定登記,依法進行保護,正是貫徹落實上述文件精神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加強文化遺産保護的重要舉措。

    (三)開展文物普查是加快文物事業發展的迫切要求。

    20世紀50年代和80年代,我國先後開展了兩次全國文物普查,對文物保護事業發揮了巨大推動作用。但由於當時各方麵條件所限,包括觀念、認識上還有一定的局限性,漏查現象比較普遍,一些地區由於條件所限還沒有開展普查。因此,前兩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已不能準確反映不可移動文物實際狀況。底數不清、狀況不明,成為了制約文物事業發展的瓶頸之一。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就是要全面掌握不可移動文物的實際狀況,為黨和政府制定文物事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提供科學依據。通過文物普查,還有助於準確把握文物事業發展的特點趨勢和工作規律,掌握文物工作的先進理念和技術,提高文物保護隊伍整體素質;有助於向社會充分提供文物信息資源,促進科學研究,吸引社會關注,宣傳文物政策,提高全社會的文物保護意識。

    總之,文物普查工作事關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事關國家文化安全。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站在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以對國家、民族和對歷史、未來負責的態度,充分認識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組織領導,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開展。

    二、正確把握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重點環節

    本次文物普查的總體目標,就是要通過普查,全面掌握我國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的數量、分佈、基本情況、保存現狀和環境狀況,為實現《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産保護的通知》中提出的"2010年在全國範圍內初步建立比較完備的文化遺産保護制度"的目標奠定基礎,為黨和政府制定文物事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提供依據。第三次文物普查普查對象之多、涉及範圍之廣、工作難度之大,前所未有,任務十分艱巨。為了做好普查,必須正確把握以下重點環節:

    (一)明確普查任務。這次普查涉及的不可移動文物類別,包括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及石刻、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等6大類59個小類。隨著文化遺産保護理念的深入與拓展,要對具有典型價值的鄉土建築,近代工業建築、金融商貿建築、文化教育和醫療衛生建築,近代水利設施、林業設施、交通道路設施、軍事設施,以及各種風格、流派、形式的近現代代表性建築,給予特別的關注。普查要以調查、登錄新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為重點,對我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動文物的位置、數量、規模、價值等基本情況進行全面調查;要對已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復查與核實,切實掌握不可移動文物的保存現狀、環境狀態、損毀原因;查清各類不可移動文物的所有權屬和使用管理情況,最終建立完整的文物普查與登記檔案。

    (二)保證普查質量。普查能否實現預期目標,關鍵是質量。一是要做好文物登記工作。凡是符合認定標準,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在這次普查中均應予以登記,並防止遺漏。二是認真開展田野工作。田野調查條件艱苦、環境惡劣,普查隊員要以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全面、認真、細緻地進行田野調查。普查隊、普查組要保證普查野外到達率和調查區域覆蓋率,嚴格執行標準規範,如實填報普查內容,確保基礎數據的科學、完整、真實。三是建立健全質量控制體系。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指導全國普查質量控制工作,制定質量控制標準,組織質量審核驗收,檢查各地質量控制情況。普查質量控制實行省級責任制,各省應就普查質量進行定期檢查、抽查和現場指導,隨時發現和解決相關問題。

    (三)提高技術水平。要充分運用信息網絡、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和全球衛星定位系統等現代科技手段開展普查,提高普查的時效性、準確性和科學性。要充分整合、利用各部門、各地區既有資料信息資源,精心建設統一數字技術平臺,提高調查的整體技術水平。要建好、用好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網站,搭建面向社會的開放式網絡平臺。

    (四)擴大成果應用。通過文物普查,要全面分析文物保護形勢和影響因素,總體評價不可移動文物的生存狀態,以翔實、準確的數據指標,為國家文化遺産保護與管理決策提供依據;通過文物普查,要在全國範圍內,由縣級人民政府正式公佈本行政區域內不可移動文物名錄,建立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基礎的,具有動態更新能力的全國不可移動文物名錄體系,完善我國不可移動文物登錄製度;通過文物普查,要建立中國不可移動文物電子地圖,做到每一處不可移動文物點有準確的空間坐標,為信息化條件下實施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管理與研究、利用打好基礎;通過文物普查,要加強文化遺産資源的信息共享,充分向社會公開非涉密信息,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文化遺産信息資源的需求。

    三、切實加強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領導

    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面廣,任務繁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統籌規劃,精心組織,週密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這次文物普查,是國務院作出的重要決策。國務院專門成立了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解決普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設立相應的普查工作機構。各有關部門既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又要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文物部門要發揮主導作用,主動取得相關部門的支持配合。民政、交通、水利、商務、林業、宗教、解放軍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向本系統部署普查工作,借助文物部門的專業力量,摸清本系統文物家底,促進文物工作。財政和發展改革部門要落實普查經費和物資保障。統計部門要指導做好普查數據的管理與發佈。測繪、建設規劃、國土等部門要協助提供已有的資料、數據。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要發揮專業優勢,結合學生實習和科學研究,積極參與普查工作。文物使用單位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要求,積極配合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做好普查工作。

    (二)嚴肅普查紀律。第三次文物普查是國家的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各個環節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確保普查數據準確性。各級政府對專業人員通過田野調查採集的數據、得出的結論要給予充分尊重。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和數據。同時,普查資料和數據中涉及國家秘密的,必須嚴格按照保密規定處理。

    (三)確保力量投入。這次普查工作任務繁重,專業性強,各地區、各部門都要選調精通業務、經驗豐富、年富力強、有責任心、有奉獻精神的工作人員充實到普查隊伍。文物部門要把普查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優先保障普查工作需要,要下決心抽調一大批專業人員充實到普查工作的第一線,加強基層工作力量,重點保障縣普查組的人員需要,確保第一手普查資料的準確性和科學性。同時,要重視發揮業餘文物保護員的重要作用,鼓勵和吸收熱心文物保護的志願者加入普查工作。要分層分批地組織普查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實行持證上崗。普查工作條件艱苦,要切實關心普查人員的工作與生活,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困難。

    (四)保障普查經費。按照國務院通知要求,這次文物普查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各級政府要把普查經費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統籌安排,按時撥付,確保到位。中央財政對這次普查工作給予了大力支持,並將對財政困難地區給予一定補助。各級普查機構要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勤儉辦事。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指導各地用好普查資金,將普查專項經費真正用於文物普查項目。還要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管理和監督。

    (五)搞好宣傳動員。文物普查和文物保護是一項社會工程,需要全社會的支持、參與。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制定落實普查宣傳方案,使全社會了解文物普查的目的、意義和內容,在廣大幹部群眾中進行一次文物保護的動員和教育。這次電視電話會後,要在全國廣泛開展文物普查宣傳動員,造成聲勢,形成高潮。在普查工作中,一線的普查隊員要牢固樹立宣傳意識,不僅要成為文物調查的行家,也要成為宣傳文物保護的骨幹,把文物保護的理念帶到每一個街道、廠礦、村莊和學校。總之,要使這次文物普查過程,成為提升全社會文物保護意識的過程,成為普及文物保護知識的過程,成為宣傳文物保護法規政策的過程。要以這次文物普查為契機,帶動越來越多的人熱愛、關心和積極參與文化遺産保護事業。

    同志們,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意義重大,任務光榮。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開拓進取,紮實工作,切實做好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各項工作,為保護祖國文化遺産,為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十七大勝利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