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定於2011年12月6日(星期二)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廳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國務院扶貧辦主任范小建、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鷹、財政部部長助理胡靜林介紹《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范小建]三、關於《扶貧開發綱要》的框架和主要特點。
《扶貧開發綱要》共分五個板塊、九章、四十九條。第一板塊是序言;第二板塊有兩章,包括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第三板塊有一章,明確了工作對象和範圍;第四板塊有四章,包括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和國際合作;第五板塊有兩章,包括政策保障和組織領導。《扶貧開發綱要》文本我們已發到大家手裏,這裡不再做詳細介紹。
我們認為,《扶貧開發綱要》有六個比較突出的特點:一是做出一個重大判斷。到2010年,農村居民生存和溫飽問題已經基本解決,扶貧開發從以解決溫飽為主要任務的階段轉入鞏固溫飽成果,加快脫貧致富,改善生態環境,提高發展能力,縮小發展差距的新階段。
二是工作目標更加明確。“兩不愁,三保障”既包括了生存的需要,又包括了部分發展的需要,符合新階段扶貧工作的基本特徵。三是工作方針更加科學。堅持開髮式扶貧方針,實行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明確了扶貧促進發展、低保維持生存的工作定位。
四是工作格局更加完善。第一次明確了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三位一體的工作格局。五是工作對象更加清晰。分四個層次,即:扶貧對象、連片特困地區、重點縣和貧困村。
六是政策保障更加有力。提高扶貧標準,加大投入力度,把連片特困地區作為主戰場,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新增部分主要用於連片特困地區。要求完善有利於貧困地區、扶貧對象的扶貧戰略和政策體系。同時,從財稅支持、投資傾斜、金融服務、産業扶持、土地使用、生態建設、人才保障和重點群體等八個方面提出了原則要求,還要求加快扶貧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