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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業面臨四方面結構性問題 還不能滿足經濟發展要求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7月20日 10時20分   來源:中國政府網

    新聞辦于2012年7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廳舉行新聞發佈會,請中國民用航空局局長李家祥、財政部副部長李勇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基礎産業司副司長吳曉介紹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民航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的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李家祥:與此同時,我國民航業還面臨著以下四個方面的結構性問題:一是東中部民航業發展不平衡,亟待提升支線航空對區域社會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二是民航業與其他交通運輸方式聯動發展不足,亟待建設以機場為中心的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三是民航企業不同運營模式和分工合作格局還沒有形成,亟待提升大網絡型客貨航空公司和大型國際客貨樞紐機場對全行業整體發展和綜合經濟實力的帶動作用;四是通用航空滯後於運輸航空的發展,亟待滿足現代社會經濟對通用航空快速增長的各種需求。這四個方面結構的問題,集中表現為民航業發展還不能進一步滿足我國經濟社會總體戰略發展要求。

    民航業在我國的經濟、政治、社會、軍事、外交、文化等領域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許多地區越來越重視民航業的發展。《國務院關於促進民航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把民航業定為戰略性産業,把發展民航業提升為國家(地區)戰略,這對我們中國民航的發展將會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相比較其他運輸方式,民航業涉及諸多領域,許多工作需要許多相關部門支持和參與。同時,民航業技術密集、資金密集、風險度高,具有天然的國際性、準軍事性,行業系統性極強,安全生産運營要求高。國務院出臺的這個文件,對於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形成有利於民航業發展的整體合力將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我們將積極爭取有關部門支持,構建有利於民航業發展的外部環境,我們將引導好、調動好各方面的積極性,特別是民航業發展的積極性。我們將加快行業發展方式的轉變和結構調整,持續全面地增強民航運營主體的實力,實現科學發展、安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