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全力推動跨境傳染病防控能力建設
新華社杭州7月5日電 (記者 徐博、羅鑫)自《國際衛生條例(2005)》實施以來,國家質檢總局全力推動跨境傳染病防控能力建設,已經實現我國正在運營的259個對外開放跨境傳染病防控能力全部達標。5日,關於防控跨境傳染病和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口岸核心能力建設的國際研討會在寧波舉行,來自世界衛生組織以及來自美國、俄羅斯、德國等16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參會。會議的召開被外界普遍解讀為世衛組織對我國加強跨境傳染病防控能力建設的一種肯定與讚譽。
全球化深入 跨境傳染病防控難度加大
“隨著全球化的深入,人類相互依存度越來越高。”質檢總局衛生檢疫監管司司長張際文説,“同時,伴隨出入境人員、交通工具、貨物的不斷增加,傳染病跨境傳播風險也日益加大。”
2003年,SARS疫情席捲我國24個省份,累計報告病例5327例,死亡349人,疫情波及全球4大洲32個國家和地區。2009年3月,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墨西哥暴發,隨後傳入我國,干擾了社會正常生産生活秩序。
“我國人口多、底子薄,城鄉發展不平衡,公共衛生基礎薄弱。稍有疏忽,都有可能對國家穩定、經濟發展和公眾健康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張際文説。
2007年,我國成為《國際衛生條例》締約國。根據條例要求,需要加強跨境傳染病防控能力,對指定機場、港口和陸路口岸,提升有效應對國際關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防止傳染病傳入傳出,維護全球公共衛生安全。
履行承諾 防控能力全部達標
“截至2012年6月,除了61個基礎條件較好、技術力量雄厚的口岸達標外,尚有224個口岸未達標。”張際文説。為此,我國向世衛組織申請,將達標截止時間延期至2014年,並轉變建設思路,逐漸形成以地方政府為主導、口岸運營單位為主體、檢驗檢疫為技術指導的跨境傳染病防控能力建設模式。
“公共衛生是一個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系統性問題,跨境傳染病防控能力建設是《國際衛生條例》提出的公共衛生措施,是履行國家對世衛組織的承諾,更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張際文説。
為此,質檢總局成立以局長支樹平為組長的推進跨境傳染病防控能力建設領導小組,全面組織協調,督導推進全國跨境傳染病防控能力建設工作,各級檢驗檢疫機構均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組。
同時,加強與當地衛生、疾控、海關等部門的聯絡,建立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期間為解決核心能力建設必需的資金、儀器設備等問題,還申請中央財政專項經費3億元,協調各地方政府投入4億多元。
“經過不懈努力,我國現有285個國家批准的對外開放口岸中,259個運營中的口岸已全部達標。其餘26個均為已經多年停運或幾乎停運的口岸,經與地方政府溝通,不再建設,跨境傳染病防控能力建設任務圓滿完成。”張際文説。
分享經驗 共築防控屏障
“在跨境傳染病防控能力建設推動下,我國口岸傳染病防控和核生化應急處置能力不斷提升。”張際文説,“目前口岸紅外線體溫監測、醫學排查、傳染病檢測等設施設備初具規模,與衛生醫療等部門聯防聯控機制運轉順暢。”
2013年,我國口岸從出入境人員檢出流感、肺結核、瘧疾、登革熱等傳染病病例3671例,同比增長54%,其中瘧疾、登革熱病例數同比增長4.5倍;排查核與輻射超標事件2172起。
“不僅如此,跨境傳染病防控能力的提升為保障衛生安全口岸環境,促進港口、機場現代化、國際化建設,提升通關速度打下堅實基礎。”張際文説。
他介紹,廈門港、上海港的跨境傳染病防控能力達標後,經國際郵輪公司嚴格考察,將其作為郵輪母港,為當地郵輪經濟發展奠定基礎。 “當前世界經濟加速一體化,我國將面臨更多疫病疫情變化風險和核生化恐怖威脅。”張際文説,“我們將著手研究起草跨境傳染病防控能力建設動態管理辦法,並進一步提高口岸疾病防控和核生化應急處置能力。”
張際文説,世衛組織對中國跨境傳染病防控能力建設取得的成績給予高度肯定,認為中國在跨境傳染病防控能力建設方面取得的成就是獨一無二的,在全球起到典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