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制度改革,推動合理化的“放水養魚”

2014-07-30 16:38 來源: 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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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戶籍制度改革有著屬於自己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到2020年,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當然,這只是個預計而非分配的目標。而7月30日,圍繞著這個對國人影響和受益巨大的制度改革,國務院也是發佈了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

    在該意見中,明確了“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因勢利導、因地制宜地羅列出建制鎮和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落戶條件和落戶限制。不僅搭建了豐富的戶籍制度建築,還在消弭掉扁平化的制度變化之後,給予了“可以充分期待”的戶籍願景。

    可以看出,建制鎮到特大城市之間利用差別化對待,能有效地防止大城市病的惡化,同時可以保證就地就近的城鎮化之路的遠行。中國的城鎮化,是把人字寫大的城鎮化,其關係就好比魚與水的融洽關係,多大的池子放養多少的魚兒,需要“看得見的手“來進行斡旋安排。這裡面空間和資源的合理分配,是最為的關鍵。而戶籍改革制度的出發點,也正是如此。

    中國的戶籍改革道路上,關於打破戶籍二元化制度的農民的出向主體在哪,一直都是頂層政策和民間爭論的焦點所在。這裡面有諸多類似于雙刃劍的問題存在。中大型城市需要拉動GDP來以點帶面,而特大城市就業機會巨大。但小城鎮也更有“故土難離”的情愫,且就國家層面來説,農民就近居住的小城鎮方更適合戶籍改革制度的落腳。所以,在《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中,對於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用了“全面放開”的字眼。

    對於輻射稍微遠些的中等城市,該意見是用“有序放開落戶限制”。這滿足了進城農戶在戶籍制度改革下更多的生活述求,也促成了對於城市生活的嚮往通道。值得注意的是,這也參照“國家規定的城鎮社會保險參加年限”。此基準是保證進城農民有足夠的經濟創造能力,並能盡到相應的責任和義務,而很多地方在進行人員招聘之時,也運用了此條例。

    “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這其中大城市也以人口300萬為分水嶺,往上的要適度控制落戶規模和節奏。而“建立積分落戶制度”,也是其中提到的要義。當然,積分是各個城市政策根據各個城市的具體情況來定,這也是“因城而異、因人而異”的靈活運用。在合法穩定的就業、合法穩定的住所都可能成為積分的語境下,“總量控制、公平公正、公開透明、依法有序”的落戶步伐也將得到最大公約數的保證。

    “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這是制改進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城市現行落戶政策。如今,特大城市出現的資源、交通以及人口所暴露出來的問題,將直接面對著戶籍制度改革的雙向對衝。兩者融合在一起,其實是給改革者提出了極大的考驗。孰輕孰重,誰先誰後,都存在著博弈和衝突。現在,在戶籍制度改革這盤很大的棋面前,階梯化實施可以避免“一窩蜂”式的衝動,也可以讓落戶農民感受到“生活在別處”的幸福感。對此,要看到改革者的苦心和用心。

    留得住,容得下、過得好。以此為目標的戶籍制度改革,才是還原人們真正的福利。在加快小城鎮發展、推動中小城市産業進程,以及就近就地吸納就業來説,新的意見都有指導性的指出。讓人們能過得方便、舒服,就好比魚兒在池中適宜著遊著一般。在執政者看來,這就是改革的動力所在。(呂涯) 

責任編輯: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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