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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剩餘的244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按四種方式清理

2015-05-08 14:0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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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新聞辦于2015年5月8日(星期五)上午10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國務院審改辦新聞發言人李章澤和銀監會副主席周慕冰介紹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工作和進一步完善銀行業金融服務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央視記者:

    請問李章澤先生,非行政許可審批中,既有建大學科技園、設立水利旅遊項目等審批事項,也有口岸對外開放審批、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審批這樣十分重要的審批項目,在對這些事項進行清理的過程中,國家將按照什麼標準對非行政許可審批進行區分?謝謝。

    李章澤:

    你提了一個很專業的問題。前面也講到過,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有幾項原則。在中國機構編制網去年初公佈的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事項清單中,有300多項屬於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我們這次清理過程中,反復跟各部門溝通,聽取行政相對人和專家學者的意見,與國務院法制辦一起,把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拎出來,逐項去審查,逐項提出清理意見。

    這次國務院常務會上,對剩餘的244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按四種方式清理:一是取消。這些事項都涉及社會公眾,多數具有許可性質,取消後將有利於激發市場活力,增強發展動力。這些事項今後各部門不再實施審批,也不得以其他名目搞變相審批。這類事項共有49項。

    二是轉為行政許可。對於確有工作需要且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條件的,依照法定的程序履行新設行政許可程序。這次有20項。

    三是轉為政府內部管理事項。這些事項的審批對象都是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中央國家機關,審批結果不涉及社會公眾,因工作需要確需保留,今後要加強規範管理。這類事項有80多項。

    四是調整為需要進一步改革和規範的其他權力。比如,有些具有政策扶持和資金扶持性質的,有些具有行政確認性質的,有些具有國有資産管理性質的,等等。這些事項不是設置市場準入門檻,不具有許可性質,也不屬於政府內部管理事項。今後,這些其他權力,將隨著簡政放權和依法行政的推進進一步研究、清理和規範。所以您剛才提的這些具體事項,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都有一一對應的處理意見。謝謝。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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