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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功勝:中國信貸資産證券化需要高度重視風險防控

2015-05-15 15:39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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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定於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廳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尚冰、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和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介紹加快高速寬帶網絡建設進一步促進網速提升和網費下降、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進一步推動信貸資産證券化市場健康持續發展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彭博社記者]我的問題是關於中國信貸資産證券化的。我們知道,美國的抵押資産證券化,最終演變成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機。我們想知道,中國人民銀行是否有相關的計劃來確保這次推出的信貸資産證券化是安全的,不會重蹈美國的覆轍?

[潘功勝]在中國推動信貸資産證券化市場發展的進程中,我們也是非常認真的研究國際上的主要經濟體在資産證券化發展進程中的經驗和教訓,以及在金融危機以後,在金融監管方面的改革。比如説在金融危機以後,美歐這些主要的經濟體普遍加強了對資産證券化的監管,資産證券化市場的重心也從原來的鼓勵金融創新轉向對資産證券化風險隱患的防範。比如美國政府發佈的《多德——弗蘭克法案》,資産證券化的監管改革是它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內容,它的核心是強制要求風險自留,發起人要強制進行風險自留,強化信息披露等一系列具體措施。我們中國信貸資産證券化目前總體的規模不是很大,但隨著市場規模的擴大,我們也需要高度的重視風險防控。有這麼幾個方面。

第一,要防止過度證券化。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擴大試點,不搞再證券化,因為資産證券化從理論上來説是可以進行多層的證券化,證券化做的層級越多,基礎資産和投資人之間的距離就越遙遠,證券化産品也會變得複雜,不僅客觀上會使風險難以識別,主觀上也會産生過度轉移風險的道德風險。,所以中國在發展信貸資産證券化的過程,我們強調一個基本的原則,要保證資産證券化産品的簡單、透明。

第二,要堅持市場創新和監管相協調的發展理念。加強市場創新與監管相協調,以及監管部門之間的協調。

第三,完善制度建設。在制度建設方面我們也充分吸取金融危機的教訓,以及金融危機以後主要經濟體金融監管改革的一些成果。比如説,我們要建立一個動態、標準、透明的信息披露機制,包括在産品的存續期有一個持續的信息披露機制,以及對於信息披露的評價機制。比如説,我們要加強對發行人、對評級機構等仲介機構的規範管理,督促仲介機構切實履行他們的責任。再比如説,要進一步完善風險自留制度,發行人發起的資産證券化産品自己要自留一部分,防止在資産證券化過程中發行人的道德風險,這也是美國資産證券化監管改革很重要的一個要點。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趙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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