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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若干意見》有六項核心政策

2015-07-10 13:58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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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時在新聞發佈廳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教育部副部長杜玉波介紹完善國家助學貸款等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杜玉波]三、核心政策。主要有六項:一是學生在讀期間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借款學生畢業後,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可申請繼續貼息。繼續攻讀學位期間發生的貸款利息,由原貼息財政部門繼續全額貼息。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因患病等原因休學,休學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貼息。

二是將貸款最長期限延長至20年。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統一調整為學制加13年、最長不超過20年。

三是還本寬限期從2年延長至3年整。還本寬限期內學生僅需支付利息,無需償還本金。

四是建立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救助機制。各省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各高校要建立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救助機制,救助因病喪失勞動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災害和變故、經濟收入特別低的畢業借款學生。

五是完善國家助學貸款考核制度。各級金融監管部門對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監管時,綜合考慮風險補償金的緩釋作用,對符合相關政策要求的風險補償金覆蓋部分適用零風險權重,未覆蓋部分採用75%的風險權重。

六是進一步落實學費補償貸款代償政策。這次政策調整,要求有關省份儘快出臺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辦法,鼓勵地方高校畢業生到本行政區域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地方高校代償資金原則上由省級財政承擔,中央財政根據具體情況對西部省份予以獎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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