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8日電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原董事、總經理、黨組成員王天普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王天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為謀求個人職務升遷搞利益輸送,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且在組織責令整改後拒不整改,繼續支持、縱容;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公款宴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賄賂。其中,貪污、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王天普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嚴重違紀,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王天普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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