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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經濟的發展和財政支付能力提高 補貼標準會逐步提高

2015-09-18 13:28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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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9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廳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民政部副部長鄒銘和中殘聯副理事長程凱介紹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有關政策,並答記者問。

    鄒銘:這個制度全面建制要放到2016年1月1日,主要是給地方各級政府一定的準備時間。現在27個省份已經建立了一項或者兩項的補貼制度,還有4個省是空白,這些省份要按照《意見》的要求來重新進行調整和完善。現在已經建立制度的地方,標準的高低參差不齊,反差很大,程凱副理事長剛才説了,有的省份生活困難的殘疾人補貼每個月達到700多元,但是有的省份僅為30元。護理補貼同樣也存在這樣的差異。所以,我們將推動地方做一些調整。

    關於補貼的對象。有的地方補貼的對象比《意見》規定的還要窄,有一些地方補貼的對象更寬泛,《意見》要有一個基準,就是必須要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殘疾人和一級、二級的重度殘疾人納入到兩類補貼的對象。《意見》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根據自己的財力適當擴大補貼範圍。但是必須要保證《意見》規定的對象納入補貼範圍。

    還有運行方式、管理方式,有些地方民政部門和殘聯在信息共享比對,審核審批程序等等方面,運行模式不一定很規範,所以為了預留一定的準備時間,全面實施確定為2016年1月1號。

    對於你講的標準問題,現在我們匡算,生活困難補貼,多數省份是每人每月50元,護理補貼多數在為50元或100元。我相信,隨著經濟的發展和財政支付能力的提高,這個標準會逐步提高的,《意見》對此也進行了明確。

    即使按照上面兩個標準匡算,中央財政和地方各級財政,每年也將支出181億元,其中生活補貼大約有60億,護理補貼大約121億,當然我認為實際支出的額度要比這個大得多,因為有大概有一半的省份現在執行的標準是高於我們最低標準測算的標準,所以中央和地方財政的支出肯定比目前我們測算的數額要大的多,這是一個最低標準的測算。這筆資金由地方財政和中央財政來共同分擔,中央財政通過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的方式對地方予以支持。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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