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奚曉明被開除黨籍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9-29 11:5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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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9月29日電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黨組成員奚曉明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奚曉明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重違背依法治國決策部署;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公款接待;違反保密紀律,洩露審判工作秘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民事訴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其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奚曉明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本應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但他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紀,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奚曉明開除黨籍處分;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據有關規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責令退賠違紀款;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責任編輯: 安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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