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6日電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河北省委原書記、省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周本順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周本順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重大問題上發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不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干擾、妨礙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為提拔職務進行非組織活動,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公務接待、公款吃喝,頻繁出入私人會所,生活奢侈、揮霍浪費,違反中央精簡會議文件、改進宣傳報道的有關規定;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收受禮金、禮品,為其子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家風敗壞、對配偶子女放任縱容;嚴重違反工作紀律,私存涉密資料,洩露黨和國家秘密。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周本順身為中央委員,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特別嚴重。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周本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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