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取消部分自治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降低收費標準的通知》下發,規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取消11個部門18項收費項目,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方式變相繼續收費。公佈取消的收費項目包括:乘機臨時身份證工本費、技校招生報名費、供熱增容費、非機動車道路運輸許可證工本費、獸藥品種註冊登記費、鄉鎮煤礦維簡費、領導幹部考試與測評費、職業高中學費等18項。(記者 高平、薛海軍)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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