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部署加強行政審批仲介服務收費監管
新華社北京10月26日電(記者 安蓓、趙超)記者26日從國家發展改革委了解到,我國已下發通知,部署加強行政審批仲介服務收費監管,提出建立行政審批仲介服務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制度。 根據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審改辦聯合下發的通知,全面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收費,推進行政審批仲介服務收費市場化改革。行政審批部門能夠通過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解決以及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項,一律不得設定仲介服務並收費;現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不得轉為仲介服務並收費;嚴禁通過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取費用、擴大收費範圍、減少服務內容等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嚴禁相互串通、操縱仲介服務市場價格。 行政審批仲介服務收費實行以市場調節價為主、政府定價為輔的價格監管方式。對於絕大多數市場發育成熟、價格形成機制健全、競爭充分規範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一律通過市場調節價格,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 通知提出,建立行政審批仲介服務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制度。一是建立行政審批仲介服務項目目錄清單,凡未納入目錄清單的仲介服務事項,一律不得再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二是建立政府定價管理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收費目錄清單。三是建立行政審批仲介服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 通知明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後評估制度,落實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各種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及相互串通、操縱仲介服務市場價格等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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