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召開常務會議 蔣超良主持研究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多渠道增加農民財産性收入的指導意見、 國有林場林區改革實施方案等工作 11月2日,吉林省長蔣超良主持召開省政府2015年第18次常務會議,研究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多渠道增加農民財産性收入的指導意見、國有林場林區改革實施方案等工作。 會議指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務,是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國企改革的重要指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按照吉林省委部署,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正確處理發展改革穩定的關係,把握好改革的次序、節奏、力度,切實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確保改革取得紮實成效。要以提高國有資本效率、增強國有企業活力為中心,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健全國有資産管理體制,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強化監督防止國有資産流失,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創造良好改革環境條件。要開展好相關改革試點,破解突出問題,抓好改革任務落地,全力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促進吉林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會議討論並通過《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決定提交吉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 會議強調,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省屬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是完善國有企業負責人激勵約束機制的必然要求。要全面貫徹中央要求,立足吉林省實際,堅持依法依規、廉潔節儉、規範透明和水平適當的原則,合理確定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嚴格規範業務支出,嚴肅財經紀律,嚴禁公款用於個人支出,加強監督管理,促進企業經營發展。會議討論並通過《關於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省屬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實施意見》,決定提交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 會議指出,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突破口。要按照中央要求,落實省委部署,完善以管資本為主改革授權經營體制,創新國有資本運營模式,理順政府、國資監管機構和投資運營公司關係,推動國有資本合理流動。要搞好功能定位,突出重點行業和領域,探索有效改組方式,組建若干省屬投資運營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分步推進實施。會議討論並通過《關於改組組建省屬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意見》,決定提交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 會議強調,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對於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實現各種所有制經濟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吉林省委部署,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嚴格程序、規範操作,分類分層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勵各類資本參與,健全混合所有制企業治理機制,建立依法合規的操作規則,營造改革良好環境。會議討論並通過《吉林省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指導意見》,決定提交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 會議指出,深化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有利於推動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促進國有企業健康發展。要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嚴格界定適用範圍,規範企業收入分配秩序,合理確定薪酬結構和水平。完善綜合考核評價辦法,健全薪酬監督管理機制。對通過市場化選聘實行契約化管理的職業經理人,探索建立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增強企業對人才的吸引力。會議討論並通過《吉林省深化省管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決定提交吉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 會議指出,增加農民財産性收入,事關廣大農民切身利益。要認真落實省委十屆三次全會精神,把增加財産性收入作為構建農民收入增長長效機制的切入點,鞏固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制度,推進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創新集體建設用地制度,實現農民宅基地及房屋財産權能,保障徵地農民財産權,增加農民集體財産權益,完善農村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加強農村金融服務及監管,提高農民防範風險能力。會議討論並通過《吉林省關於多渠道增加農民財産性收入的指導意見》,決定提交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 會議指出,實施國有林場林區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著眼生態文明建設總體佈局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是深入落實省委建設東部綠色轉型發展區的重要舉措。要堅持生態導向、保護優先,改善民生、保持穩定,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的原則,理順管理體制,推動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健全國有森林管理制度,加強森林資源培育,妥善安置富餘人員,完善政策支持體系,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改革順利推進。會議討論並通過《吉林省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吉林省國有林區改革總體方案》,決定提交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 吉林副省長馬俊清、莊嚴、隋忠誠,吉林省政府秘書長李福春出席會議。吉林省直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和省政府法律顧問、諮詢委員列席會議。(記者 王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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