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6日,證監會召開新聞發佈會,新聞發言人鄧舸發佈了證監會完善新股發行制度重啟新股發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聽證規則》,表示為了進一步優化審核流程提高審核效率,證監會將實施並購重組審核全流程優化工作方案,通報了證監會首次對6宗涉新三板違法違規案件履行行政處罰事先告知程序、集中對8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以及對7家證券、基金經營機構採取行政監管措施的具體情況,介紹了證監會舉辦資本市場誠信建設工作培訓班的有關情況。最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證監會清理場外配資活動的進展如何? 答:前期,我會發佈了《關於加強證券公司信息系統外部接入管理的通知》(證監辦發[2015]35號)、《關於清理整頓違法從事證券業務活動的意見》(證監會公告[2015]19號),明確了對違反證券賬戶實名制、未經許可從事證券業務的活動予以清理整頓的規定。此後,我會以加強證券公司信息系統外部接入管理為切入點,穩妥推進股票市場場外配資賬戶清理工作。截至目前,證券公司已基本完成相關清理工作,共清理5754個場外配資賬戶,其中12%的賬戶採用銷戶方式清理,其他賬戶均採用合法合規方式承接。在清理過程中,證券公司、投資者以及其他相關方積極配合,主動清理,共同維護了證券市場的平穩運行。 當前,場外配資活動出現了變換花樣與手法的情形,如利用一人多戶、線上轉線下、借道私募基金專戶等方式從事股票配資活動,隱蔽性、欺騙性強,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在此,我會重申,股票市場的任何參與者都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共同維護市場秩序,依法合規經營,嚴禁各種形式的非法證券活動。證券公司應嚴把開戶審核及交易監測關,切實履行“了解你的客戶”職責,發現場外配資活動的,應及時停止相關服務並報告監管部門。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不得借用他人證券賬戶買賣證券。對繼續從事場外配資活動的機構和個人,我會將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希望投資者提高警惕,增強風險意識,不要參與場外配資活動,保護好自身合法權益。 問:在推進上市公司並購重組並聯審批方面,證監會有何最新進展? 答: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優化企業兼併重組市場環境的意見》要求,依託企業兼併重組部際協調小組,工信部牽頭,會同發改委、商務部及證監會等部門,共同研究制定了上市公司並聯審批方案,于2014年10月24日正式施行,不再將發改委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商務部經營者集中審查和外國投資者戰略投資上市公司核準等3項行政許可,作為並購重組的前置條件,改為並聯式審批。其中,關於外國投資者戰略投資上市公司的審批,由於《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戰投辦法》)對相關審批程序有明確規定,該並聯審批暫緩實施。 日前,商務部發佈《關於修改部分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決定》(商務部令2015年第2號),刪除《戰投辦法》第七條中關於通過上市公司定向發行方式進行戰略投資的,應取得商務部就投資者對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的原則批復後再向證監會報送申請文件的規定,相關並聯審批正式實施。即日起,未受理的項目,受理時不再要求上市公司提供商務部已審批或已受理的證明文件;已受理的項目,尚未獲得商務部批復的,不再要求提供商務部審批文件,上市公司按並聯審批方案完善信息披露後,中國證監會按照審核流程安排重組委會議及審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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