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1月17日電(記者 杜放、魏董華)“投資1萬元一年能變23萬元”“一年財富增值幾十倍”“投資者遍及上百個國家,平穩運作多年”……近期,朋友圈、微博及線下出現不少自稱“金融互助投資”的理財平臺,在宣稱數十倍收益的誘惑下,不少人參與其投資運作。 近日,銀監會、工信部、中國人民銀行、工商總局四部委對此發出預警,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打著“金融互助”的名義,承諾高收益、引誘投資的行為。 “金融互助平臺”實則“三無”,運作模式似“龐氏騙局” 記者調查發現,所謂線上“金融互助平臺”,基本上是未備案、沒有經營實體、不具理財産品發售資質的“三無”投資公司。業內人士認為,其運作模式存在“龐氏騙局”之嫌。 記者了解到,所謂的“金融互助”投資平臺目前正通過微信群、微博、網站和線下等多種方式招攬投資者。在一家名為“MMM金融互助社區”的網站,顯眼處標注著“月收入30%”“開戶即送50美金”等字樣。除了高回報,額外還有“拉人頭”獎勵,即每推薦一個新投資人,就可獲得其投資額10%的收益提成。 一位自稱“可介紹新人入群”的金融互助投資者表示,新加入者可任選投入60元至6萬元不等,投資期限最長30天,月息為30%。“也就是説,投資3000元按複利一年能變6.9萬元。玩家相互轉賬,平臺不收任何費用,一年收益23倍!” 如此高的收益從何而來?據參與者介紹,“金融互助”平臺及組織者不經營任何産業,不産生任何現金流,只是後來的投資者向之前的投資者提供資金“互助”,通俗地説,如同擊鼓傳花、拆東墻補西墻。“只要不斷有新的投資者加入,前面的人就能拿到錢。” 溫州市民李女士説,她是經家人介紹加入了“MMM互助金融社區”在當地某微信群的。“最高投入6萬元,但很多人是用多個身份證投入,最多的上百萬元。”目前,她所在的微信群就有上百人參與“金融互助”。 “金融互助平臺”均未履行備案手續,屬於非法網站 在自稱MMM金融互助平台中國區主網站上,記者看到的介紹是金融互助模式最早成立於俄羅斯,其創始人為外籍人士。“不光中國有”、“國際上認可”,也成為多個類似投資網站招攬投資者的幌子之一。 記者在有眾多投資者的浙江等地的通信管理局了解到,MMM金融互助平台中國主網站的服務器所在地位於山東省濟南市,而其眾多會員分支網址和註冊網址IP設在海外。工信部網站備案數據顯示,MMM金融互助平台中國主網站沒有在工信部完成備案註冊,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規定,屬於非法網站。 不僅如此,記者看到,打著“金融互助平臺”旗號的還有數十個自稱“唯一正規官網”的中文網站。經核實,這些網站均未履行備案手續。 同時,證監會公示的經營者名錄顯示,MMM金融互助平臺也沒有互聯網基金銷售和私募基金髮售等資格牌照。上海華榮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許峰認為,從以上情況分析,金融互助投資平臺是典型的線上“拉人頭”,投資模式、經營網站都沒有任何可以産生收益的經營實體。 據了解,一些金融互助社區還以虛擬貨幣“馬伕羅幣”為載體,投資者要將資金換為該虛擬貨幣才能投入,兌現收益時,還要向平臺網站或介紹人換回現金。“實際上,在此前破獲的‘GBL交易平臺’等類似虛擬貨幣案件中,已經出現經營者突然消失、兌換交易程序無法進行、公司註冊地址造假等現象,投資客損失慘重。”浙江省東陽市警方負責人説。 “超高收益”或不受法律保護,出現“跑路”本金都難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今年6月發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借貸雙方通過網絡貸款平臺形成借貸關係,網絡貸款平臺的提供者僅提供媒介服務,當事人請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同時,“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徐玉平等法律人士認為,這意味著,“金融互助”宣稱的高收益不受法律保護。同時,這種線上模式招攬投資的門檻極低,投入的資金都缺少銀行、金融監管機構的第三方監管。“廣大群眾不應輕信這樣的高收益許諾,否則如果到期後兌現不了收益、乃至本金出現損失都很可能無法獲得保障。” 此外,浙江省金融法學會常務理事程學林表示,部分網絡借款平臺、虛擬貨幣交易平台資金流動沒有銀行託管,極容易出現借機詐騙、卷款跑路等現象,投資者本金可能遭遇損失。 實施上,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佈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已明確,部分虛擬貨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目前,人民銀行“12363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諮詢投訴電話”已正式開通,金融消費者可就金融消費進行諮詢或投訴。“投資者參與‘金融互助’蒙受損失,應當第一時間向監管部門報案。”程學林説。 專家表示,主管部門除了加強預警、提醒外,還要加大監管打擊力度,讓非法金融行為和騙局無處藏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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