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1-19 07:2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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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18日電(記者 趙超)記者18日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經國務院批准,自2015年11月20日起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並進一步提高天然氣價格市場化程度。

這次調價將非居民用氣最高門站價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並由現行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降低後的門站價格作為基準門站價格,供需雙方可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範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方案實施時門站價格暫不上浮,自2016年11月20日起允許上浮。

發展改革委要求,有關方面要切實做好天然氣公開交易工作,非居民用氣應加快進入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由供需雙方在價格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公開交易形成具體價格,力爭用2至3年時間全面實現非居民用氣的公開透明交易。

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背景下,降低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對減輕下游用氣行業負擔、促進經濟增長將起到重要作用。按門站價格每立方米降低0.7元、政府管理價格的非居民用氣600多億立方米測算,每年將直接減輕下游工業、發電、集中供熱、出租車,以及商業、服務業等用氣行業企業負擔430億元以上。如果考慮政府管理價格的天然氣價格降低,對市場化定價的天然氣的帶動影響,則佔國內消費總量的80%左右的非居民用氣價格都有望降低,可以更大程度地減輕下游行業企業負擔。與此同時,氣價降低也有利於天然氣清潔能源推廣利用,進而促進能源結構調整和環境保護。

發展改革委同時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採取多種措施,穩定天然氣供應,維護市場秩序,千方百計保障市場供應,合理安排天然氣銷售價格,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切實維護天然氣市場秩序。

責任編輯: 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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