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運用信息化手段引導規範
政府信息公開取得成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1-24 16:25 來源: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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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作為行政機關近年新增的一項法定職責和義務,普遍存在日常工作量大且涉及面廣、工作人員少且變動頻繁、工作質量考核難以量化等困難,對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切實履行“推進、指導、協調、監督”職責,統籌推進本行政區域政府信息公開提出了新的挑戰。福建省政府辦公廳探索利用電子信息技術,開發建設基於不同網站平臺的“政府信息公開電子監察系統”,量化考核管理,引導規範行政機關依法高效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要在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收到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每年3月31日前公佈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根據政府網站是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臺、各級行政機關均已依託政府網站開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情況特點,福建省本著因地制宜、先易後難原則,依據《條例》規定,對本省各級政府和省直部門著重量化考核“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年度報告公開”三項法定義務,2011年7月起正式運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電子監察系統”(以下簡稱“監察系統”),監察系統部署于公開責任主體的政府網站,通過互聯網連接系統主節點與被監察節點,實現對不同平臺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開情況實時在線監察,系統監察結果同時向主管部門和公開責任主體雙向開放,量化考核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以及年度工作報告的及時性,定期形成監察數據,作為政府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監察系統運行4年多來,結合政府績效考核,取得積極成效:一是提高管理效率,借助監察系統,主管部門可以及時了解市(縣、區)政府和省直部門公開工作效果,並層層傳導工作壓力,引導和促進各級行政機關及時採取措施,落實工作責任,依法及時規範公開,發揮“四兩撥千斤”作用。二是政府信息公開及時率大幅提高。根據電子監察結果顯示,2012年各監察節點通過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57萬條,超期731條,及時率為97.2%;2013到2015年及時率逐步達到99.98%(2015年超期數僅5條,較2012年下降146倍)。三是有利於以問題整改為導向,促進行政機關完善工作機制。近年來,多次運用監察系統對省直部門和設區市政府出現的問題作專項督查,以點帶面進行系統性整改,有效促進各級行政機關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完善內部工作流程、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責任,規範政府信息公開行為,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明顯提升。中國社科院對地方政府信息公開第三方評估顯示,2011-2014年,福建省政府透明度連續4年列省級政府的前茅。

目前,監察系統已覆蓋全省38個省直部門、9個設區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85個縣(市、區)共計133個政府網站。在創新這項管理的同時,福建注重抓好以下幾個環節:一是完善培訓制度。從信息公開工作專職人員少、兼職人員多,專業技術力量薄弱實際出發,每年進行規範培訓,提出任務要求,從機制上保障監察系統正常進行。二是實行定期通報制度,定期匯總分析監察數據,將監察結果向各單位通報反饋,督促有關單位查找存在的問題,研究改進措施,不斷提高信息公開質量和水平。三是建立績效評估機制,每年將電子監察結果向省效能辦進行通報,作為政府績效考核評分依據。四是建立技術服務機制,完善監察節點管理員制度,通過服務外包對系統軟硬體提供全面、有力、及時的技術支持,從技術上保障系統高效、穩定運行,監察準確。

實踐證明,運用“電子監察系統”結合政府績效考核的管理模式已成為引導和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抓手。為深入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五公開”要求,推進依法行政,要在原有探索與實踐基礎上,不斷完善這一管理模式,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法制化、科學化、規範化水平。一是實現管理對象的全覆蓋。在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的同時,逐步擴大電子監察系統覆蓋範圍,實現管理對象全覆蓋,逐步擴展到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義務主體,應用信息技術規範各級行政機關公開行為。二是實現系統功能的多樣性。優化提升監察系統功能,由對政府信息公開結果管理提升為對政府信息公開過程的管理,整合政府信息公開數據統計報送管理、機構與人員管理、在線培訓與考試管理、績效考核指標管理等子系統,逐步升級監察系統為綜合管理系統,實現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全過程信息化管理。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5月7日

責任編輯: 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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