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提前半年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十二五”規劃目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1-29 09:4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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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29日電(記者 崔靜)記者從環保部了解到,“十二五”期間,我國四項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持續大幅下降,已提前半年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十二五”規劃目標。

數據顯示,“十二五”前四年累計,我國主要污染物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降低10.1%、9.8%、12.9%和8.6%。今年上半年,四項污染物排放量繼續實現了較大幅度下降。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減少,帶來最明顯的環境效益,就是我國酸雨面積已經恢復到上世紀90年代水平。COD排放量下降,推動主要江河水環境質量逐步好轉,重要的標誌是劣Ⅴ類斷面比例大幅減少,由2001年的44%降到2014年的9.0%,降幅達80%。

“我們不僅在努力解決國內環境問題,也為解決國際環境問題作出重大貢獻。”環保部部長陳吉寧表示,在臭氧層保護方面,我國頒布實施了《中國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國家方案》,累計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25萬噸,佔到發展中國家淘汰總量的一半以上,圓滿完成《蒙特利爾議定書》各階段規定的履約任務。

然而必須認識到,環境質量的改善不可能一蹴而就。陳吉寧提醒説,我國一些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高達2000萬噸左右,只有再減少30%至50%,環境質量才會明顯改善。

《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勾勒出“十三五”時期我國綠色發展藍圖,明確提出要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到2020年實現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

“這將扭轉我國生態環境的大勢,在歷史上是個非常重要的轉捩點,同時也意味著‘十三五’將實行一系列重大的生態環境保護行動。”環保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説。

“十三五”規劃建議提出了改善環境質量的硬要求,包括擴大污染物總量控制範圍,將細顆粒物等環境質量指標列入約束性指標;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等。

陳吉寧在解讀這些“硬任務”時表示,未來五年我國要在繼續實施四項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基礎上,增加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等作為約束性指標,實施區域性、流域性、行業性差別化總量控制指標。

此外,他表示,“十三五”時期,我國將推進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大氣污染傳輸通道氣化、石化及化工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等一批環境治理重點工程,通過大工程帶動大治理。

責任編輯: 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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