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12月1日電(記者 何宗渝)記者從重慶市發改委獲悉,《重慶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日前正式實施,重慶各級黨政機關在編在崗廳局級及以下公務員和參公人員將取消一般公務用車,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中央和國家機關車改公務交通補貼標準為廳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重慶的車改方案規定,本地公務交通補貼原則上執行不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交通補貼標準的130%、艱苦邊遠地區原則上不高於150%。由此測算,重慶廳局級、處級、科級及以下幹部每月交通補貼最高分別為1950元、1200元和750元。 根據改革方案,重慶的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暫不納入改革;黨政機關只能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和其他車輛;達到使用年限的車輛報廢處理;其餘車輛公開拍賣處置。改革後,全市整體節支率、市本級節支率、各區縣節支率都必須達到7%以上。 重慶的改革方案還要求,對違反中央公車改革指導意見提出的“六個不得”紀律要求的行為,要堅持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改革後沒車不辦公、錢少不出門等懶政行為採取有效手段,及時加以糾正;審計部門要把公務用車配備、運行維護和交通補貼發放等納入日常和專項審計監督範圍,審計結果向社會公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查處違規行為,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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