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國家保密局聯合發佈《科學技術保密規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2-02 10:53 來源: 科技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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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科技部、國家保密局發佈修訂後的《科學技術保密規定》(科技部、國家保密局第16號令,以下簡稱《規定》)。

新的《規定》明確了國家科學技術秘密的定義,強調涉及科學技術活動全過程,應與科技管理工作同步規劃、部署、落實、檢查、總結和考核,為從源頭開始做好科技保密工作奠定基礎。按照“業務誰主管、保密誰負責”的要求,對定密主體和權限、各級管理職責、涉外審查、涉密科技活動和科研項目管理提出具體要求,完善科技保密工作責任體系。明確國家科技定密權限于中央國家機關、省級機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一級機關及其授權單位,其他任何單位不具有定密權,規定了不同類型的機關、單位和個人定密途徑和具體環節。《規定》要求機關、單位應為科技保密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對做出突出貢獻的應給予表彰,對違反《規定》情節嚴重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新的《規定》共5章43條,與原《規定》相比主要具有以下特點:一是注重體例協調,與《保密法》等上位法銜接一致,確保合法性;二是注重處理好政府與市場關係,嚴格依法設定審批事項,不越位也不缺位;三是注重切合實際,充分體現科技發展特點和規律,提高針對性;四是注重突出重點,聚焦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科技保密主要問題,改進完善科技保密基本制度;五是注重可操作性,確保各項制度措施能夠落到實處。

新的《規定》從2015年11月16日起施行。

責任編輯: 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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