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改革完善博士後制度的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2-03 11:0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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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3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改革完善博士後制度的意見》,強調要牢固樹立並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人才優先發展戰略,推進人才發展體制改革和政策創新,以解決制約博士後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為導向,以提高博士後研究人員培養質量為核心,創新符合青年人才成長規律及博士後研究人員特點的管理制度,完善體制機制,健全服務體系,提升國際化水平,推動博士後事業科學發展。

《意見》提出,通過改革設站和招收方式,完善管理制度,加強培養考核,促進國際交流,充分發揮博士後制度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人才引進中的重要作用、設站單位在博士後研究人員培養使用中的主體作用、博士後研究人員在科研團隊中的骨幹作用,推動博士後制度成為吸引、培養高層次青年人才的重要渠道。到2020年,重點高校、科研院所新進教學科研人員和國家重大科技項目中博士後研究人員比例有明顯提高,外籍和留學回國博士新進站人數進一步增加,人才吸引效應顯著增強。

《意見》提出,明確博士後研究人員定位和設站單位主體地位。博士後研究人員在站期間是具有流動性質的科研人員,享受設站單位職工待遇。博士後申請者一般應為新近畢業的博士畢業生,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在職博士後研究人員應以高校、科研院所教學科研人員為主,並嚴格控制比例。設站單位是對博士後研究人員進行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進站、考核、評價等,要切實履行好管理責任,不得招收黨政機關領導幹部在職進站從事博士後研究。

《意見》要求,全面推開分級管理,改進設站和培養方式。逐步健全國家、省(區、市)、設站單位三級管理體制,支持設站單位對博士後研究人員分類培養、分類評價。優化設站結構佈局,適度控制設站規模,適當下放設站審批權限,開展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獨立招收試點和博士後科研流動站設站方式改革試點。

《意見》指出,提高博士後培養質量,支持博士後創新創業。結合重點科研基地和項目培養,鼓勵設站單位圍繞博士後研究人員組建科研創新團隊。加大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實施力度,深入推進全國博士後學術交流活動。依託現有創新示範中心和科研成果轉化基地,大力支持博士後研究人員創新創業,調動博士後研究人員創新創業積極性,促進科研成果轉化。

《意見》明確,完善博士後日常經費和科研經費投入機制,做好保障工作。自2015年8月1日起,博士後研究人員日常經費標準由每人每年5萬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萬元。地方和設站單位可根據自身情況給予配套投入,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設立博士後創業基金。鼓勵社會基金投入博士後事業。推進博士後公寓建設,鼓勵地方和設站單位採取多種方式解決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週轉住房問題。

《意見》指出,博士後制度是我國培養高層次創新型青年人才的一項重要制度,自1985年建立以來,培養了一批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取得了一批重要科研成果,為推動科技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責任編輯: 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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