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次提出,有序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作為我國金融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資本項目可兌換已在“十三五”規劃建議等中央重要文件中被多次提及。 今年以來,我國資本項目可兌換的程度進一步提高,下一步,仍將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有序推進相關試點和改革措施落地。 外匯局統計數據顯示,我國40項資本項目交易中,已經有34項達到了部分可兌換及以上水平,佔比為85%。從數據來看,我國資本項目可兌換的程度已經很高。 目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對於資本項目可兌換的實現並沒有給出統一的定義和標準。從一些國家的實踐來看,雖然已經宣佈實現了資本項目可兌換,對資本流動仍有若干方面的管理。IMF也認為,新興市場國家對資本流動可以有一定的管理。 為適應市場需求,按照既定的方針,資本項目可兌換仍將有序推進。下一步必須繼續提高跨境資本和金融交換可兌換程度。在人民幣加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特別提款權(SDR)貨幣籃子之後。長期看,境外主體投資人民幣資産的熱情有望上升,境內主體“走出去”投資的需求也在加大。 瑞銀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汪濤認為,可以在一定額度限制下,進行QDII2(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試點。還可以考慮進一步擴大金融市場對境外私人部門,如保險、基金等的開放程度。在“滬港通”以及未來的“深港通”“倫滬通”後,也可以考慮建立“債市通”來引入更多的機構投資者。 資本項目可兌換也並非一個單獨的過程,還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對外經貿大學校長助理丁志傑認為,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需要和利率、匯率的市場化協同推進。目前來看,我國利率管理已經基本放開,下一步,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也將繼續穩步推進。 在改革的過程中,穩定的匯率環境也尤為重要。“我們將來的目標是匯率的清潔浮動。”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易綱表示,在向這一目標過渡的過程中,一定會保持人民幣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的可兌換,短期的資本流動會影響我國金融市場的穩定性,更可能對實體經濟帶來負面影響。這樣的風險該如何防範? “要在控制好風險的前提下,有序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汪濤表示。這就對我國資本流動的監測和風險管理體系的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繼續推動包括資本賬戶可兌換在內的金融改革,需要完善宏、微觀審慎金融監管體系,首先要構築和織密金融安全網,防止金融市場異動和金融風險。 針對短期的資本流動可能帶來的衝擊,目前我國已經在考慮採取徵收“托賓稅”的方式來抑制“熱錢”。也有專家建議,具體的徵收方法可以是:對於與本幣有關的部分徵稅,流入時不對外幣徵稅,換成人民幣之後再徵稅;流出時,人民幣轉換成外幣也徵稅。這樣一來,有望同時達到自由資本流動、自主的匯率政策和穩定的金融體系這3個目標。(記者 陳果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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