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進一步規範血費報銷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2-07 09:29 來源: 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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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2月4日獲悉,江西省衛計委日前下發《關於在全省衛生計生系統深入開展無償獻血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全省血費報銷工作做了進一步規範。

《通知》指明血費報銷對象為,無償獻血者本人;無償獻血者配偶;無償獻血者直系親屬,包括無償獻血者的子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孫子女、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外孫子女。

針對報銷標準,《通知》指出,無償獻血者自獻血之日起4年內的累計報銷用血費用按獻血量血費的3倍計算,4年後的累計報銷用血費用按獻血量血費等量計算;無償獻血者無償獻血累計1000毫升以上的,終身享受無限量用血費用報銷待遇;無償獻血者獻血後復檢不合格的,其累計報銷用血費用按獻血量血費等量計算;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需要用血時,其累計報銷用血費用按獻血者獻血量血費等量計算。

同時,江西省要求,省血液中心負責開放全省血費直報系統接口;已經開展系統血費直報的設區市,要積極與省血液中心溝通,在2015年12月底前接入全省血費直報系統;尚未開展系統血費直報的設區市,要積極研究對策措施,在2016年4月底前接入全省血費直報系統,實現血站與血站間、血站與醫療機構間的信息互聯互通。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為用血患者提供用血清單(或用血證明)、用血發票等材料,設置專門直報窗口,配置專用報銷設備,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張貼明顯標識標牌,提供“一站式”便捷、高效的血費報銷服務。各地各單位要簡化血費直報材料,優化血費直報流程,逐步提高血費直報比例。

該《通知》于本月正式實施,《關於做好省直醫院無償獻血者及相關人臨床用血工作的通知》同時廢止。(記者 鐘端浪、許卓 通訊員 周翔)

責任編輯: 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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