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 2015年10月,審計署繼續組織對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統稱省)和29個中央部門、7戶中央企業落實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政策措施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重點審計了重大項目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及治理項目推進、簡政放權等政策落實、部分資金管理等情況,抽查了615個單位、492個項目,涉及中央資金1131.55億元。 從審計情況看,一些部門和地區積極採取措施,推動簡政放權、減輕中小企業負擔等政策落實,取得較好成效。但審計也發現,部分重點建設項目推進緩慢,具體情況: 一、重點項目推進方面。主要問題有:一是12個鐵路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完成率偏低,27條鐵路項目段落4377公里尚未投産;二是21個省部分重大水利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農村公路、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存在項目進展緩慢以及個別地區存在虛報建設任務量、開工量或完工量等問題;三是部分重大水利工程續建項目2015年投資計劃完成率較低、北京新機場建設部分關鍵工作未達到進度要求。 二、生態環境保護及治理方面。主要問題有:一是青海國家三江源生態保護綜合試驗區內的14個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展緩慢;二是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實施進度慢,難以按計劃完成;三是部分地區淘汰黃標車工作推進不理想。 三、簡政放權等政策落實方面。主要問題有:一是海關總署和質檢總局未有效整合原有申報系統;二是部分海關、質檢下屬企事業單位及個別關聯民營企業依託部門資源或經營與部門履職相關業務,收取服務費;三是安徽省地震局下屬單位將部分行政審批仲介服務收費通過分成等方式支付給省地震局、廣東省地震局向企業或個人轉嫁專家評審費;四是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違規認定失業人員,導致不符合條件的民辦非企業單位享受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 四、資金管理方面。主要問題有:一是財政部未根據項目變化情況調整下達補助資金,造成財政資金3247.5萬元在省級財政部門結轉;二是甘肅省蘭州市農業委員會下屬單位違規將應上繳財政的土地收益等資金8960.6萬元用於職工住宅樓或辦公樓建設。 審計中對前期跟蹤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了檢查。從檢查情況看,有關部門和地方認真整改跟蹤審計發現的問題,取得較好成效。 附件: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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