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和人民銀行聯合發佈《貨幣市場基金監督管理辦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2-18 20:2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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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18日電(記者 趙曉輝、劉錚)中國證監會與中國人民銀行18日聯合發佈《貨幣市場基金監督管理辦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此次發佈的管理辦法,是在2004年中國證監會與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佈的《貨幣市場基金管理暫行規定》基礎上修訂完成的,重在處理好貨幣市場基金創新發展與風險防範的關係,也是貫徹落實《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有關政策措施與監管責任的重要舉措。

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了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範圍、期限及比例等監管要求,強化對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組合的風險控制,並對貨幣市場基金的流動性管理做出了系統性的制度安排,提高行業流動性風險的自我管控能力。

此次修訂還對攤余成本法下的貨幣市場基金影子定價偏離度風險實施嚴格控制,分別針對不同的偏離度情形設定了相應監管要求,並針對貨幣市場基金與互聯網深度融合發展的新業態,對貨幣市場基金的互聯網銷售活動與披露提出針對性要求。

辦法還鼓勵貨幣市場基金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進一步創新發展,積極拓展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範圍,支持貨幣市場基金份額上市交易或轉讓,拓展貨幣市場基金支付功能。

貨幣市場基金是主要投資于短期債券、銀行存款等貨幣市場工具的證券投資基金,本質上屬現金管理工具。2013年下半年以來,由於互聯網平臺的介入與推廣,我國貨幣市場基金規模得以快速增長,為廣大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提供了新型投資理財渠道。但在貨幣市場基金與互聯網業務融合發展過程中,也伴隨出現了一些新問題,引發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責任編輯: 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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