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12月22日電(記者 李亞光)51歲的牧民南加住在青海湖畔,他累計救助了十余只受傷、年幼的普氏原羚。為給普氏原羚提供遷徙的通道,他還曾自費租下鄰居的近千畝草場。十餘年來,本不富裕的他在野生動物保護上已花費超過10萬元。 “藏族群眾保護生態的觀念很強,在青海湖畔還有很多像南加一樣的牧民。” 青海省野生動植物和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局長王恩光説,為此,青海即日起將以青海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為試點探索協議參與機制,每年為參與生態保護的牧民支付一定報酬,以回饋、調動其積極性,激勵更多人參與到野生動物保護工作中。 “作為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青海的牧民協議參與機制今後還有望為各地野生動物保護提供一個可資借鑒的範例。”王恩光説。 據了解,青海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還將仿傚國外野生動物園運營模式,在2016年打造“普氏原羚之鄉”,為遊客建立近距離觀測普氏原羚的原生態平臺,同時兼顧生態經濟效益,為沿湖牧民提供增收機會。 針對普氏原羚保護中現存及可能出現的問題,青海目前正著手建立聯席會議長效機制,今後將由青海省林業廳牽頭,不定期組織政府相關工作人員、生態學者、民間環保人士及牧民展開討論,制定、完善保護規劃。 普氏原羚1999年被國家列為“極度瀕危野生動物”,其種群數量一度下降至300隻左右,僅存于青海湖周邊地區。經過10餘年保護,普氏原羚種群數量目前已超過1000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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