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12月23日電(記者 宓盈婷)近日,國家工商總局、福建省政府發佈《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台灣居民個體工商戶營業範圍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允許台灣居民依照大陸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福建自貿試驗區註冊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無需經過外資備案(不包括特許經營),從事129個行業的經營活動。 根據公告,129個行業具體為:種植方面,共7個,主要包括穀物種植、水果種植、中藥材種植等;養殖方面,共3個,包括牲畜飼養、家禽飼養、水産養殖;食品加工方面,共26個,主要包括穀物磨制、水産品冷凍加工、肉製品及副産品加工等;輕工産品製造方面,共30個,主要包括紡織業、玩具製造、眼鏡製造等;污染治理方面,共4個,主要包括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氣污染治理、固體廢物治理等;貿易方面,共11個,主要包括林業産品批發、貿易經紀與代理、音像製品及電子出版物零售等;服務業方面,共48個,主要包括灌溉服務、道路貨物運輸、體育經紀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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