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臺貫徹巡視工作條例實施辦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1-05 08:38 來源: 湖南日報
【字體: 打印本頁

中共湖南省委日前印發《湖南省貫徹〈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實施辦法》,對巡視工作的指導思想、機構和人員、巡視範圍和內容、工作方式和權限、工作程序、工作機制、紀律與責任等作出明確規定。

《實施辦法》既貫徹了中央巡視工作方針和《巡視工作條例》,又體現了湖南的特色。《實施辦法》明確提出,省委每屆任期內對所管理的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巡視一遍,實現巡視全覆蓋。同時規定,市州根據實際需要,以巡視工作聯絡機構為依託,探索開展對市州有關地方、單位的巡察工作。這將從制度層面推動巡視工作向下延伸,形成巡視巡察橫向全覆蓋、縱向全鏈結的態勢。

《實施辦法》在規定巡視工作方式和權限、巡視工作程序的基礎上,專設了“工作機制”一章。除規定堅持和完善湖南省委常委會、省委“五人小組”、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聽取巡視情況和巡視工作情況的“三個彙報機制”外,明確建立省委巡視機構與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政法機關、宣傳部門、機構編制部門的協調機制,並細化了有關要求,這樣將有利於整合資源、加強協作、形成合力、用好成果。(記者 張斌)

責任編輯: 朱英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