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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4名廳級幹部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16-01-09 10:4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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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石家莊1月9日電(記者 齊雷傑)河北省紀委監察廳近日通報稱,河北省環保廳原副廳長李葆、省交通廳原副廳長潘曉東、省政協財經委原副主任周傑、石家莊經濟學院原黨委書記郝東恒等4名廳級幹部,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並按有關程序報批給予行政開除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記者梳理髮現,這4名廳級幹部均經河北省委批准,由省紀委對其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通報稱,經查,李葆違反廉潔紀律,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財物,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並已涉嫌犯罪。

經查,潘曉東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挪用公款,收受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生活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挪用公款問題涉嫌犯罪。

經查,郝東恒違反政治紀律,干擾、妨礙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經查,周傑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為謀取職務升遷,採取不正當手段更改年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財物;收受禮金;向他人送禮。違反規定超計劃生育。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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