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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強提的更高水平對外開放,2015做了這些

2016-01-19 07:18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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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這是2015年4月22日,李克強來到剛剛掛牌的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詳細了解這裡推進改革開放的進展和下一步打算。

開放,一直是中國經濟行穩致遠的重要助力。李克強總理也曾多次強調,“中國經濟是在全球化進程中成長壯大起來的。開放與改革一樣,是我們的必由之路。”總理的這一思路也貫穿在國務院2015年的工作中,在這一年,內貿流通服務、對外貿易都在轉型升級,國務院這一年具體做了哪些事,中國政府網新媒體為你梳理。

促進進出口穩定增長,更高水平對外開放

政策 | 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進出口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部署進一步推動對外貿易便利化,改善營商環境,為外貿企業減負助力,促進進出口穩定增長,培育國際競爭新優勢。

紅利

《意見》從4個方面提出政策措施。一是進一步改善外貿環境。堅決清理和規範進出口環節收費,進一步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深入開展全國範圍內的涉企收費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對依法合規設立的進出口環節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未列入清單的一律按亂收費查處。對口岸查驗沒有問題的企業免除吊裝、移位、倉儲等費用。通過加快通關一體化改革等舉措,提高口岸通關效率。

二是強化政策保障。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穩定,加大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力度,切實改善融資服務。進一步提高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便利化水平,幫助企業規避匯率風險。進一步擴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險規模,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及新興市場開拓的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機構開展出口退稅賬戶託管貸款等融資業務,繼續擴大外匯儲備委託貸款規模和覆蓋範圍,穩步放寬境內企業人民幣境外債務融資。

三是加快推進改革。繼續加強進口工作。擴大優惠利率進口信貸覆蓋面,將《鼓勵進口技術和産品目錄》納入支持範圍。2015年7月底前調整出臺《鼓勵進口技術和産品目錄》,相應調整進口貼息政策支持範圍,促進國內産業升級。完善消費品進口相關政策,對部分國內需求較大的日用消費品開展降低進口關稅試點,適度增設口岸進境免稅店,合理擴大免稅品種,增加一定數量的免稅購物額,豐富國內消費者購物選擇。

四是突出創新驅動。加快推進外貿新型商業模式發展。抓緊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積極推進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抓緊啟動擴大市場採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將江蘇海門疊石橋國際家紡城、浙江海寧皮革城列入試點範圍。制訂支持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2015年7月24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進出口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5〕55號

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試點啟動 內貿流通服務再升級

政策 | 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同意在上海等9個城市開展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發展綜合試點的復函》。

紅利

《復函》指出,試點工作要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以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為主線,以新的流通創新為引領,通過深化改革,推動政府轉變職能、簡政放權,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優化內貿流通發展的體制機制,完善流通法規、規則和誠信體系,逐步形成政府依法行政、企業守法經營、仲介組織規範自律、社會公眾有效監督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和分工明確、協調高效的內貿流通管理體制,增強內貿流通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能力。

——2015年8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在上海等9個城市開展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發展綜合試點的復函》國辦函〔2015〕88號

讓內貿流通更好地對接生産和消費

政策 | 8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推進國內貿易流通現代化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意見》,系統全面部署發展現代流通業。

紅利

《意見》提出今後一個時期推進內貿流通現代化的指導思想,提出以市場化改革為方向、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以創新轉型為引領、以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為主線的基本原則,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規則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監管有力、暢通高效的內貿流通體系和比較完善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意見》提出五個方面的舉措:一是健全內貿流通統一開放的發展體系。加強全國統一市場建設,構建開放融合的流通體系。建設以三大流通産業集聚區、四大流通産業集聚帶和若干重要支點城市為基礎的全國骨幹流通網絡。完善流通設施建設管理體系,加強流通領域重大基礎設施建設。

二是提升內貿流通創新驅動水平。推動電子商務等新興流通方式創新,促進農産品和農村電子商務發展,鼓勵引導傳統流通企業利用電子商務加快轉型。推動綠色循環低碳發展模式和文化培育傳播形式創新。完善創新支持政策,健全支撐服務體系,推動流通企業改革創新。加強知識産權保護。

三是增強內貿流通穩定運行的保障能力。完善信息服務體系,推廣大數據應用。完善商品應急儲備體系,增強市場應急保供能力。構建重要商品追溯體系,形成來源可追、去向可查、責任可究的信息鏈條。

四是健全內貿流通規範有序的規制體系。加快推進流通立法。加強流通領域執法,提升監管執法效能。加強流通標準化建設。加快建設流通信用體系,推動建立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機制、市場化綜合信用評價機制、第三方信用評價機制等信用評價模式。

五是健全內貿流通協調高效的管理體制。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推動建立內貿流通領域負面清單、權力清單和部門責任清單。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政府權責,完善部門間協調機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

——2015年8月28日《國務院關於推進國內貿易流通現代化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意見》國發〔2015〕49號

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四整合”、“四優化”

政策 | 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方案的通知》。

紅利

《方案》指出,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是我國開放型經濟發展的先行區,是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集聚區。

《方案》提出,逐步將現有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園區、跨境工業區、保稅港區及符合條件的保稅區整合為綜合保稅區;新設立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統一命名為綜合保稅區。逐步統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信息化管理系統,統一監管模式。鼓勵輻射帶動能力強的大型項目入區發展,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積極推進內銷選擇性徵收關稅政策先行先試。促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發展保稅加工、保稅物流和保稅服務等多元化業務,支持區內企業利用剩餘産能承接境內區外委託加工。鼓勵區內企業開展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項目的境內外維修、再製造業務,支持企業運用跨境電子商務開拓國際市場。創新通關監管服務模式,將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納入通關一體化格局,加快複製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及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試點成熟的創新制度措施。

——2015年9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5〕66號

加快建設高水平自由貿易區

政策 | 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的若干意見》。

紅利

《意見》明確了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的近期和中長期目標。近期目標是,加快現有自由貿易區談判進程,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逐步提升已有自由貿易區的自由化水平,積極推動與我國周邊大部分國家和地區建立自由貿易區,使我國與自由貿易夥伴貿易額佔我國對外貿易總額的比重達到或超過多數發達國家和新興經濟體的水平;中長期目標是,形成包括鄰近國家和地區、涵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以及輻射五大洲重要國家的全球自由貿易區網絡,使我國大部分對外貿易、雙向投資實現自由化和便利化。

《意見》對加快建設高水平自由貿易區,提出了八個方面的要求和措施。

一是提高貨物貿易開放水平。與自由貿易夥伴共同削減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相互開放貨物貿易市場,實現互利共贏。

二是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推進金融、教育、文化、醫療等服務業領域有序開放,放開育幼養老、建築設計、會計審計、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服務業領域外資準入限制。在與自由貿易夥伴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逐步推進負面清單談判模式。

三是放寬投資準入。大力推進投資市場開放和外資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實質性改善我國與自由貿易夥伴雙向投資準入。積極穩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各項試點,加強與自由貿易夥伴貨幣合作,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

四是推進規則談判。對符合我國需要的規則議題,在自由貿易區談判中積極參與。參照國際通行規則及其發展趨勢,結合我國發展水平和治理能力,加快推進知識産權保護、環境保護、電子商務、競爭政策、政府採購等新議題談判。

五是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加強原産地實施管理,積極探索在更大範圍實施經核準出口商原産地自主聲明制度。改革海關監管、檢驗檢疫等管理體制,加強關檢等領域合作,逐步實現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受理。

六是推進規制合作。加強與自由貿易夥伴就各自監管體系的信息交換,促進在監管體系、程序、方法和標準方面的適度融合,減少貿易成本,提高貿易效率。

七是推動自然人移動便利化。為我國企業境外投資的人員出入境提供更多便利條件。

八是加強經濟技術合作。適當納入産業合作、發展合作、全球價值鏈等經濟技術合作議題,推動我國與自由貿易夥伴的務實合作。

——2015年12月17日《國務院關於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的若干意見》國發〔2015〕69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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