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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今年將建立信託産品統一登記制度

2016-01-19 07:19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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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擬於年內設立——
建立信託産品統一登記制度


中國銀監會表示,今年將設立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建立信託産品統一登記制度。此舉將是信託行業基礎性制度平臺建設的重大進展,有利於保障信託各方當事人權益,並將進一步提高信託産品公信力。不過,專家表示,受條件限制,信託産品登記制度建設仍任重道遠

中國銀監會在日前召開的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提出,將設立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建立信託産品統一登記制度。業內人士表示,這意味著信託市場基礎設施建設將取得重大突破。

完善信託業基礎平臺

建立信託産品統一登記制度,不僅將為信託業健康發展提供重要的基礎性制度平臺,也有利於保障信託各方當事人權益,進一步提高信託産品公信力

“所謂信託登記是通過一定方式將有關財産已設立信託的事實向社會予以公佈。”西南財經大學信託與理財研究所所長翟立宏表示,登記內容包括信託産品名稱和産品的基本情況。

中誠信託研究發展部總經理王玉國説,廣義上説信託登記不僅包括信託産品登記,還包括信託財産登記以及信託受益權登記。信託産品登記將是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主要職責和功能所在。

“即將設立的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定位是行業內重要的基礎設施平臺公司,既支撐監管部門對信託公司及其相應産品的日常監測與管理,又滿足同業與客戶對相關機構、産品與服務的查詢與分析。”翟立宏表示。

據了解,業內一直呼籲建立信託登記制度,業內很早就開始在信託登記方面進行探索。2006年,中國銀監會批准在上海浦東新區設立上海信託登記中心,進行信託基本信息登記等試點。之後成立的北京金融資産交易所、天津金融資産交易所等,業務涉及信託資産交易等。2014年,上海自貿區管委會發佈《信託登記試行辦法》,推動在自貿區建立和完善信託登記平臺、探索信託受益權流轉機制。

王玉國説,銀監會推動設立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建立信託産品統一登記制度,不僅將為信託業健康發展提供重要的基礎性制度平臺,也有利於保障信託各方當事人權益,將進一步提高信託産品公信力。

規範行業有序發展

信託産品登記制度的建立將有利於促進信託産品的規範性。由登記平臺而形成的統一、全面的信託數據庫,能夠滿足監管分析需要,進而做好風險預警

“通過信託産品登記對信託産品進行公示,能有效防範目前市場中的各種‘李鬼’信託。”王玉國表示,信託産品信息在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平臺上進行集中顯示,如産品投向、風險程度等,可從産品發行環節上緩解信息不對稱和誤導銷售問題。

信託專家陳赤説,信託産品登記制度的建立將有利於提升信託産品的規範性。“隨著相關規定出臺後,每個信託産品都要進行登記,這就對規範性提出了要求,可促進信託産品的標準化。”陳赤説。

“此舉還有利於構建全國統一的信託産品市場。”陳赤表示,在信託産品登記之後,各家信託公司産品的收益率、期限和風險等能較好地進行對比,便於投資者選擇,信託産品之間的競爭會加強。

一直以來,由於信託産品的流動性差,資金變現難度較大,投資者在投資信託産品時會有所顧慮。“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將推動信託轉讓,增加信託資産流動性,有助於盤活信託資産存量,進而促進信託産品交易流通市場逐步形成。”王玉國説。

信託産品登記制度的建立也將為監管提供便利。翟立宏表示,理論上,信託公司開發的每款信託産品都將會在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平臺上登記,形成統一、全面的信託數據庫,可以滿足監管分析需要,進而做好風險預警。

信託産品登記制度建立後,對具體信託業務也將産生影響。“對於信託公司的傳統融資類業務以及投資類業務來説,可拓寬其投資者渠道和資源,促進業務發展。”王玉國説,而對於家族信託等委託人委託信託公司設立的特定目的單一信託業務,則可能因為需要進行産品登記公示、信息披露,基於私密性等考慮,或會受到抑制。

穩步推進制度建立

信託産品登記制度建設不可能一蹴而就。嚴格的制度約束和信息披露,可能影響信託公司登記産品的積極性。信託産品分類、産品生命週期管理、查詢資格等,都是需要討論的問題。信託産品登記制度建設任重道遠

不過,信託産品登記制度的建立並非一蹴而就。翟立宏表示,信託産品登記制度的實施意味著信託公司具體業務將受到更大監管約束,少數信託公司可能對信託産品登記制度的建立缺乏積極性。

“在信託産品登記制度的建立過程中,有些問題也需要明確。比如,即將登記的信託産品如何進行分類;信託産品持續管理的情況需不需要披露;信託産品存續期間如果發生變化,信息披露的及時性問題;風險項目如何披露;基於信託産品的私募性質,誰有資格來進行信託産品查詢以及查詢範圍多大等。”陳赤説。

王玉國表示,設立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是我國信託登記制度建設的重要突破,但因為沒有涉及信託財産登記等事項,未來制度建設依然任重道遠。(記者 常艷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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