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清理政府性基金的主要目的是進一步降低企業的稅收和收費的負擔

2016-01-29 13:32 來源: 中國政府網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國務院新聞辦于2016年1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廳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發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和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介紹《關於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和《清理規範政府性基金方案》的有關政策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央電視臺記者】請問史部長,現在為什麼要開展清理政府性基金,為了達到什麼效果?

【史耀斌】政府性基金是國家為了支持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而徵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從積極方面看,設立政府性基金以來,有力地支持了我們國家一些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的快速發展。但另一方面又存在著政出多門、政策效果弱化、透明度不高等問題 ,特別嚴重的是,還有一些違法違規設立的基金項目。與稅收普遍性不同,基金是為了專門的一些特定的用途來設立的,如果這些項目過多、過亂,徵收效果不明顯,徵收過程中也不透明,就會加重企業的負擔,阻礙了企業的正常發展,引起企業的反感。所以,針對目前的這種狀況,為了進一步推動規範管理財政性資金,為了進一步降低企業的稅收和收費的負擔,所以國務院部署要求進一步清理基金規範。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從2000年的327項減少到28項之後仍然還要進行清理規範政府性基金的主要目的。這一次清理規範以後,從28項又減少了5項,減少到23項。剛才我提到,這樣做最起碼有三個好處,一是規範管理政府性基金。二是降低企業包括個人的負擔;三是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使政府在經濟管理過程中能夠以更加公開、公正、透明的方式來處理經濟方面的事務。這三個目的是我們這次清理規範政府性基金的主要目的。

我們想達到的效果,一個方面要減輕企業的負擔,另一方面主要還是規範政府的行為,使政府治理經濟的過程、方式、能力能夠更加公開透明,同時也使財政性資金管理納入到統一、規範的軌道上來,讓老百姓都知道財政徵了多少,這些錢怎麼花的,花到什麼地方,效果明不明顯,這些都是我們這次清理規範,包括今後落實工作中需要達到的。謝謝。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