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完善土地利用機制是新型城鎮化規劃中的一個重要內容

2016-01-29 14:09 來源: 中國政府網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國務院新聞辦于2016年1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廳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發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和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介紹《關於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和《清理規範政府性基金方案》的有關政策情況,並答記者問。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我的問題是問胡部長的,《若干意見》提到要完善土地利用機制,1月22號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也提到,要探索落戶農民對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分配收益權的依法自願有償退出機制。我的問題是,這個機制是如何探索的?我們依據的法律又該是哪些法律?應該如何補償,誰來進行補償?未來這些權益的定價是否是市場定價?

【胡祖才】謝謝。推進城鎮化需要解決人、地、錢的問題,新型城鎮化規劃中一個很重要的內容,就是要解決三個1億人的城鎮化問題;第一個是1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的問題,第二個是1億人居住的城鎮棚戶區改造問題,第三個是中西部1億人口就近城鎮化問題。

剛才講到,城鎮化過程當中,城鎮建設需要用地、也需要投入,就是“錢從哪來”、怎麼投,通過城鎮化將農村居民變成城市居民。

城鎮化已經到了快速發展階段的中後期,這個中後期有一些特點,速度可能比中前期慢一點,但也是中高速。同時,不再是簡單的城市擴張,而是要提升城鎮質量。剛才講的涉及到土地利用機制和農業轉移人口“三權”保護問題。土地利用機制,跟我們發展特點是密切相關的,因為要轉向提高質量,所以城市不能簡單的外延擴張,要走集約發展道路。怎麼樣利用好土地資源?這次若干意見裏也總結了各地試點經驗基礎上,把這些行之有效的、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創新性舉措上升為國家政策,重點是三個方面:

一是把城市低效土地用好,通俗的講是“三舊”改造,舊廠房、舊城鎮、舊村莊改造以後,把土地效益提高,給城鎮化提供用地空間。二是要規範地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在保證基本農田不減少的情況下,通過村莊整理增加用地面積,經過批准後可以轉換成城鎮用地指標,這樣就實現了資源有效利用。大家都知道,現在已經出現了空心村,就存在一個資源怎麼樣盤活、怎麼樣利用的問題。一些地方實踐中,通過規範的村莊整治,把原來的農村宅基地復墾為農田,土地指標就可以拿來搞城市建設,這樣實現既不減少耕地、又可以增加城市用地面積。第三個政策,我們在很多地區都有丘陵坡地,這些地要在統一規劃下合理有效的利用。

這樣有一個好處,可以調動地方政府推進城鎮化的積極性。剛才也給大家介紹了,現在我們有兩個積極性不高的問題,一個是地方政府積極性不高,其實核心還是錢哪來的問題,因為城鎮化過程中需要大量投入。二是進城農民權益保護的問題,我們叫“三權”,中央文件已經明確,要維護進城落戶農民“三權”權益。但是從農村居民轉變成城市居民以後,農村宅基地不能閒置,承包地也不能荒了,還有集體的權益怎麼處理。我認為這需要在城鎮化中逐步解決。

中央的文件非常明確,要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農村“三權”,同時鼓勵引導依法自願有償退出。現在有的地方也有實踐,大家可能知道重慶的“地票制度”,通過規範運作,可以一舉多得。對於農民來講,增加了一筆收入進城,這個收入帶到城裏來,改善他的城市生活條件或者保障他的城市生活。從地方來講,建設用地增減挂鉤後可以增加發展指標,城市發展空間就拓展了,實現了資源的集約利用。但這一定要建立在農民自願的基礎上。

城鎮化是一個歷史過程,不是農村居民到了城裏來了就是市民化了,還有生活方式、觀念、社會關係都有一個轉變的過程,是需要時間的。所以,不能簡單的認為人進了城,就要放棄農村的權益,這樣不利於城鎮化有序地推進。這個政策也是為了調動第二個積極性的問題,就是農民的積極性,有了這項政策,農民落戶就會比較安心了。如果他願意退出,他就可以退出;他要暫時保留,還可以保留。可以説,這是一種完全遵從自願的自然過程,我相信,這個事情會逐步得到比較妥善的解決。謝謝。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