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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人家利息,人家要你本金”——代表委員談互聯網金融風險防範

2016-01-29 17:4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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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上海1月29日電(記者 何欣榮、仇逸、王原)O2O、P2B、A2P……去年年末以來,一些打著“互聯網+”大旗,兜售高收益金融産品的理財平臺接連曝出風險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在近期陸續召開的地方兩會上,不少代表委員表示,一方面要持續加強對老百姓的風險教育,另一方面也要對網貸平臺等互聯網金融機構進行排摸、梳理,摸清底數才能主動應對。

談風險:承諾年化收益率超12%要警惕

“最高年化利率達16.2%”“國資背景、保本保息”……在一些城市的街頭和社區,類似的宣傳標語近兩年並不鮮見。標語背後,各種打著金融創新旗號的理財機構如過江之鯽。

這樣的機構有多大的可信度?從不斷出現的跑路事件中可見一斑。“我特意去相關機構諮詢過,開設一家P2P公司(網貸平臺),不需要申請任何牌照,只需辦理一般的工商登記手續,花十多萬元購買一套網上交易系統,就可以在互聯網上接受普通公眾的投資。”上海市政協委員屠海鳴説。

正因為如此,網絡上流傳著“土豪死於信託,中産死於炒股,草根死於P2P”的段子。“你看中人家的利息,人家看中你的本金”,已不是一句笑談。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證券場外市場總部執行董事馬瑜表示,互聯網等在帶來高效便捷的同時,也給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員開展非法集資提供了途徑。除了完善法律法規、多部門聯合監管外,當務之急是將承諾年化收益率超過12%的金融産品納入嚴格監管目錄。

“按照這些産品承諾的回報,至少需要企業、行業有20%以上的收益率才能支撐,這在目前是很難實現的,至少也是不可持續的。其中有很大可能是非法集資乃至詐騙。”馬瑜説。

談監管:“誰審批、誰監管”思路需改變

面對違規理財亂象頻發的現狀,監管部門已經行動起來。如銀監會已出臺《網絡借貸信息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公安部則表態要集中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

在與代表委員溝通時,上海市金融辦副主任吳俊表示,為遏制非法金融活動,金融監管部門一方面和工商部門溝通協商,加強了對以“投資諮詢”等為名稱的企業註冊管理。另一方面,針對和金融有關的宣傳廣告,要求媒體加強審核。

此外,由央行牽頭的中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即將落戶上海,協會宗旨之一就是推動行業自律。一些諸如“網貸之家”的第三方評級機構,也開始對網貸平臺開展評級監測,為投資者評判風險提供參考。

“互聯網金融的問題,根源在監管。我國金融監管一直按照傳統的銀行、證券、保險等方式分業監管,始終堅持‘誰審批、誰監管’。但對互聯網金融這類無人審批的新生事物,之前缺乏監管,這是我們需要反思的地方。”屠海鳴表示。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博士後郭峰説,現實中一些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由於不叫銀行,也不申請銀行牌照,所以根本沒人按照銀行來監管。從“機構監管”到“行為監管”,是今後金融監管改革的方向。

談處置:不能讓機構和平臺一跑了之

根據“網貸之家”統計,截至去年12月底,全國有2595家網貸運營平臺,其中896家平臺出現問題,是2014年的3.26倍。

屠海鳴認為,在國家有關辦法生效之前,地方政府應該本著對百姓負責的精神,先行一步,主動作為。比如,針對本地區註冊、從事P2P經營的企業,對其交易額、投資者數量、實際控制人等進行摸底調查,避免出了事情再去“救火”。對排摸過程中發現的經營異常企業,應提早介入,防止其卷款跑路。

“要形成風險處置的地方性法律法規。一旦出險,不能讓機構和平臺一跑了之,也不能由政府買單。此外,還可以考慮建立和風險等級相對應的‘風險保證金’制度。”上海市政協委員許珊燕表示。

針對一些平臺試圖把領導調研包裝成“背書增信”的行為,許珊燕提醒説,政府公務人員、領導幹部等,要避免為新金融機構和金融理財産品“背書”“站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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