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民航公安向國家文物局移交罰沒文物 15件為珍貴文物

2016-02-04 07:12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2月3日電(記者 姜瀟)3日上午,北京首都機場公安分局將偵辦“6·24”特大文物盜竊案中罰沒的十余件文物等移交給國家文物局,其中15件為珍貴文物。這是民航公安系統近年來首次向文物部門移交涉案文物。

在當日舉行的移交活動上,北京首都機場公安分局局長鄭海洋介紹,“6·24”特大文物盜竊案現已結案。依據文物保護法和罰沒、追繳文物移交的相關法律規定,首都機場公安分局將涉案文物移交國家文物局妥善保管,給國家文物一個最好的歸宿。

經專家鑒定,這批移交的文物中,有15件為商代至戰國時期的青銅器製品,包括觚、爵、斝、尊等各種酒器、食器和水器,在造型、紋飾、銘文、工藝等方面較具特色,對研究古代青銅器歷史、藝術、科技發展等具有重要價值。

國家文物局副局長關強表示,文物部門將妥善做好這些文物的保管、研究和展示工作,並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打擊與此相關的盜掘古遺址、古墓葬和倒賣文物犯罪活動。

據了解,此案還牽涉盜掘古遺址、古墓葬和倒賣文物案件,國家文物局將指導有關地方文物部門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偵辦案件,斬斷盜掘古墓和非法倒賣國家珍貴文物的犯罪鏈條,切實保障文物安全。

“出土文物歸國家所有,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買賣國家文物。對於涉嫌倒賣國家文物、非法交易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今後還將加大打擊處罰力度。”鄭海洋説。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傅義洲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